姒健敏代表:“放管服”改革於法有據、有法可依

2019年03月08日14:52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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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姒健敏回答記者提問。人民網記者 翁奇羽 攝

人民網北京3月8日 8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第二場“代表通道”開啟。

在回答記者提問時,全國人大代表、浙江省人大常委會副主任姒健敏表示,“最多跑一次”是早在2016年下半年,在“放管服”改革過程中浙江省人民政府提出的一個理念。就是指辦一件事要能夠在一窗受理、集成服務、限時辦結、最多跑一次,顯示出政府的改革決心。這項改革在2017年寫入了浙江省政府工作報告,得到了廣大人民群眾的擁護以及各級地方政府和有關單位的大力支持和配合。

姒健敏表示,兩年多的實踐下來,“最多跑一次”得到了巨大的成功。現在浙江省民商事以及企業投資建設審批程序90%以上都實現了最多跑一次,有60%的事項可以不跑,甚至在掌上辦、網上辦。還有“最多跑一次”改革過程中形成了許多好的做法,或者是行之有效的政策和措施,希望能夠把它固化下來,作為一般性原則跟規定。在改革過程當中,也發現許多需要政府授權的,因為政府沒有授權是不可為的,所以為了保証這項改革的深入和進行到底,就需要這麼一部法律。在制定這部法律過程中,主要針對“放管服”改革中的三個方面:一是所有的行之有效的做法標准化,對於事中、事后的管理以及有一些特殊的做法,比如說容缺的受理、承諾制的許可、綜合的評估和評價,還有限時的要求,最后是處罰,這些在上面都有規定,這就意味著對“放管服”這項改革有法可依,這項改革於法有據。它的意義就在於能夠放得開,放得開就要標准化,管得住就應該要有規矩、有規則。還有就是服務好,老百姓辦事要便利、快捷,這樣就能有很多內容規范。

姒健敏表示,在這項改革過程中發現,有48條跟國務院相關部門的法規規章不太協調的或者是需要授權的,因為地方人大的立法是高於部門規章的,僅次於國務院的行政法規。要讓改革者敢擔當,要於法有據,還要留有空間,把最后一次進行到底。現在這項法律今年1月1號開始實施,相信對各地的“放管服”來說都是一個借鑒,也可以說是先行先試的一個成果和成功的范例,起到了一定的示范作用。

(責編:朱紫陽、張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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