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9日電 今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全國人大農業與農村委員會主任委員陳錫文、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烏日圖、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劉俊臣、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制工作委員會副主任許安標、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委員程立峰就“人大立法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當記者問到“有人認為耕地佔用稅法是向種地的農民進行征稅,對這種觀點該怎麼看”時,陳錫文回應稱,耕地佔用稅法加重農民負擔,這個理解完全是一個誤解。
針對此,陳錫文作出兩點解釋:一是耕地佔用稅的征收對象是佔用耕地進行建筑物、構筑物和其他非農建設的單位和個人,是佔用耕地進行建設的單位和個人。這裡特別強調,農民進行農田水利基礎設施建設不交耕地佔用稅,農民依法取得的宅基地,在符合當地標准的范圍內進行建設,減半征收耕地佔用稅,所以從這個角度講,是為了保護農村的耕地和農民的利益而制定的法律。
二是這部法律是剛通過的,但是對耕地佔用征收稅費的這件事情,改革開放以來很早就施行了。目前正在進行一系列落實稅收法定的重大立法,耕地佔用稅法也是在原有的耕地佔用稅條例的基礎上上升為法律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