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0日電 今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邀請全國人大監察和司法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徐顯明、全國人大財政經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尹中卿、全國人大教育科學文化衛生委員會副主任委員吳恆、全國人大環境與資源保護委員會副主任委員竇樹華和全國人大常委會預算工作委員會副主任朱明春就“人大監督工作”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人民日報人民網記者提問到,地方政府隱性債務與金融風險防控有非常緊密的關系,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地方政府的舉債行為進行了監督,同時開展了相關調研工作,請問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規模到底有多大?全國人大對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監督和風險防控有何舉措?
朱明春回應稱,2014年修改后的預算法給地方政府舉借債務打開了前門,現在對地方政府債務實行的是余額限額管理,預算法有明確規定。無論是中央政府還是地方政府的負債率和債務率都是在可控的范圍內,低於國際上公認的警戒線。地方政府在限額內依法舉借的債務實現了全部納入預算管理和公開透明,風險是可控的。
朱明春坦言,隱性債務問題確實在一些地方風險比較大,大家也比較關注,其中一個原因就在於這一塊底數不是特別清楚。所謂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就是在法定限額之外,一些地方政府通過融資平台公司,或者政府和社會資本合作(PPP),或者政府購買服務這樣一些方式,直接的或者承諾以財政資金來償還等方式舉借的債務。
朱明春介紹,按照黨中央的統一部署,對地方政府隱性債務去年開展了摸底,全國的數據還在統計之中,其中有的數據,國務院有關部門還要進行甄別。從去年全國人大常委會組織對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開展的專題調研情況看,我們去年調研的不少地方,一些地方的隱性債務規模比較大,增長也比較快,有些地方隱性債務情況要高於法定限額內債務,有些地方風險還是比較突出的。去年,黨中央、國務院對防范化解地方政府隱性債務風險做出了重要部署,各級政府積極貫徹落實,隱性債務的增長勢頭得到了遏制,化解存量的工作也在穩妥有序地開展。
朱明春強調,近年來,全國人大常委會對地方政府債務問題高度關注,2015年常委會就安排了聽取和審議國務院關於規范地方政府債務管理情況的專項工作報告,常委會也提出了很多具體的審議意見,還進行了整改。去年又對隱性債務進行了專題調研。通過這些工作,要督促國務院有關部門進一步摸清地方政府隱性債務的底數和產生的原因,完善相關的管理制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