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1日電 今日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邀請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局長張茅、國家知識產權局局長申長雨、國家藥品監督管理局局長焦紅就“加強市場監管 維護市場秩序”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有記者提問到,去年底國家市場監管總局發布了《關於開展名牌評選認定活動清理工作的通知》,國家市場監管總局對此是如何考慮的?張茅回應稱,企業的品牌,是不是名牌,是不是知名和著名,是在市場競爭中形成的,是消費者選擇的結果。而過去有一種觀點往往認為,提高產品質量、創造名牌產品,要通過政府來進行評比和獎勵,實際上是扭曲了政府和市場的關系,影響了市場的公平競爭,會對消費者產生誤導,為此曾經付出了沉重的代價。同時,也容易產生政府的尋租腐敗行為。本來是一個企業的產品,政府既然背書了,就要承擔責任,就要被問責,被追責。
所以,在原來機構改革之前,原工商總局就已經取消了所謂知名商標、著名商標的評比,這項工作是在人大法工委的支持下進行的。同時,還取消了對"重合同、守信用"企業的評比,現在我們對各地評選著名品牌、知名品牌進行清理,有些地方政府不搞了,而一些與政府沒有脫鉤的協會、所謂“紅頂中介”還在進行,這也是不允許的。
張茅強調,在這個問題上我們要正確處理政府與市場的關系,在政府的榜單上隻有“黑榜”沒有“紅榜”,“紅榜”是消費者的口碑,是企業應該做到的,“黑榜”就是違法經營要受到懲處。要正確處理好政府與企業的關系,不要再為企業的行為背書站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