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吳偕林回答記者提問。張啟川 攝
人民網北京3月12日電 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新聞中心今日下午舉行記者會,最高人民法院審判委員會副部級專職委員劉貴祥,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吳偕林,江西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葛曉燕就“攻堅‘基本解決執行難’”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提問。
在被問到“農民工討薪、交通肇事賠償、贍養費、撫養費等涉民生執行案件,執行效果如何”時,福建省高級人民法院院長吳偕林表示,始終堅持把涉民生案件的執行,作為執行工作的重心。
吳偕林強調,“民生無小事”,涉民生案件的執行,事關以人民為中心的發展思想的貫徹落實,也事關人民法院司法為民宗旨的踐行,既是人民法院執行工作的重點,也是執行攻堅的一個難點。最高人民法院歷來高度重視,多年來從理念、機制、方式、保障等方面,全面加強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工作,並對全國法院給予指導、提出要求。
吳偕林說,以福建法院為例,這幾年始終堅持把涉民生案件的執行,作為執行工作的重心。在工作當中堅持把常規執行與集中執行相結合,把強制執行與善意執行相結合,把面向一般主體執行與突出特殊主體執行相結合,同時也把傳統執行手段與現代執行方式相結合,通過這四個方面的結合,取得多重的效果。從這幾年的實踐來看,取得了較好的成效。
吳偕林還通報了相關情況:
第一,從“三優先”快速兌現真金白銀方面入手。專門開辟綠色通道,對涉及到農民工工資、交通事故賠償等民生案件的執行實行“三優先”,即“優先立案、優先執行、優先發放”執行款。2018年,全省法院執結涉民生案件3.3萬余件,執行到位金額達到12.67億元,其中涉及到農民工工資的案件達到3.65億元,惠及1.8萬余人。
第二,強化善意執行,為群眾救困解難。特別是涉及農民工案件的執行,往往是與企業相關聯的,所以把這種涉民生案件的執行與企業的發展聯動考慮,努力讓民生保障權益得到最大化。
第三,開展“暖心”行動,並把它作為常態化的化解工作機制。每年都會部署一些“春夏秋冬”四季戰役,去年開展的“亮劍八閩”百日攻堅決勝戰役當中,都把涉民生案件的執行納入集中專項行動中去,來開展集中統一執行。
第四,“三個一律”,形成執行威懾,確保民生案件的執行。“三個一律”,即有財產線索的一律依法核查﹔符合條件的一律納入失信名單或者限制高消費名單﹔拒不執行法律義務情節嚴重的,一律依法嚴懲。通過“三個一律”的舉措,形成了“一處失信、處處受限”的震懾效應,也推動營造了全民守法、人人守信的社會氛圍。
第五,加強探索“執行+保險救助”,兜牢基本民生底線。去年開始探索建立全省“執行+保險“救助工作機制,除了傳統的執行救助以外,借助保險的力量,來拓寬救助的資金來源。三年以來,通過司法執行救助,或者說加上保險救助,一共發放了執行救助款達到8174.75萬元,發放給4911人。
民生就是民心。吳偕林強調,民生案件的執行,就是要民生優先,執爭朝夕,行穩致遠。下一步,我們還要繼續強化涉民生案件的執行,堅定守護好民生保障的法治防線,堅持兜牢基本的民生底線,讓更多的真金白銀落入人民群眾的口袋,也讓人民群眾在執行工作當中不斷有滿滿的獲得感和暖暖的幸福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