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網北京3月12日電 今天上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二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張軍在回顧2018年主要工作時指出,強化訴訟活動法律監督,維護司法公正公信。檢察監督不是零和博弈,監督與被監督目標一致,都是踐行以人民為中心,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
深化刑事訴訟監督。貫徹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對涉嫌犯罪但無需逮捕的決定不批捕116452人,對犯罪情節輕微、依法可不判處刑罰的決定不起訴102572人,同比分別上升4.5%和25.5%。在辦理認罪認罰從寬案件中充分發揮作用,檢察機關建議適用該程序審理的佔98.3%,量刑建議採納率96%。堅持不懈糾防冤錯案件。對不構成犯罪或証據不足的決定不批捕168458人、不起訴34398人,同比分別上升15.9%和14.1%。對發現的冤錯案件及時提出抗訴、再審檢察建議,糾錯的同時深刻總結教訓。最高人民檢察院提出再審檢察建議的“李錦蓮故意殺人案”“鄒俊敏販賣毒品案”均得到改判。
加強對刑事立案、偵查、審判活動的監督。緊盯有案不立、有罪未究和不當立案、越權管轄等問題,督促偵查機關立案22215件、撤案18385件,同比分別上升19.5%和32%﹔對偵查機關違法取証、適用強制措施不當等提出書面糾正意見58744件次,同比上升22.8%。對認為確有錯誤的刑事裁判提出抗訴8504件,法院已改判、發回重審5244件,同比分別上升7.2%和8.4%。加強刑事執行監督。監督糾正減刑、假釋、暫予監外執行不當39287人次,同比上升38.9%﹔對審前、審中可不繼續羈押的提出釋放或變更強制措施建議,辦案單位採納64106人,同比上升26.8%﹔糾正判處實刑罪犯未執行刑罰3031人,同比上升7.2%﹔深化財產刑執行專項監督,提出書面糾正意見31464件,同比上升33%,促進執行28052件,執結金額5.5億元﹔促進社區服刑人員監管措施落實,脫管漏管減少,去年糾正4439人,同比下降36.8%。針對凌源第三監獄罪犯脫逃暴露出派駐監督敏感性不強等問題,總結12省份監獄巡回檢察改革試點經驗,修訂后的人民檢察院組織法確立了“派駐+巡回”檢察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