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安标:重点从三方面立法保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

2019年03月09日10:16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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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 今日上午,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中心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员会主任委员陈锡文、全国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乌日图、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刘俊臣、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许安标、全国人大环境与资源保护委员会委员程立峰就“人大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许安标在回答记者有关“立法如何保障推进全面深化改革”的提问时介绍,去年是改革开放40周年,改革开放40年来,立法和改革相伴而行、同频共振,相互促进发展。但是在不同时期立法和改革表现关系和特点不一样,改革开放初期,立法的空白点很多,立法主要是确认改革的成果。随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形成,重大的改革举措往往都涉及到法律规定。

法治如何支持和保障改革?许安标介绍,党的十八大以来,坚持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在法治的轨道上推进改革,在改革的进程中完善法治,成功处理了法治和改革的关系。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产生以来,继续坚持这样一个成功的做法,以法治支持和保障改革。主要从以下三方面体现:

一是将改革涉及的立法项目作为立法工作的重点积极推进。立法规划、立法工作计划中有关全面深化改革的立法项目都是做出一个开放性的规定,开放性的规定是只要提出来,就适时安排审议,改革涉及到制定法律、修改法律、废止法律或者需要做出有关决定的适时安排审议。

二是及时制定修改法律,巩固确认改革成果。经过改革实践证明是可行的、可复制、可推广的,及时制定法律,或者是修改法律,更好的来坚持执行。比如去年修改了公务员法,总结了公务员职务与职级并行改革的成果。修改了法院组织法、检察院组织法、刑事诉讼法,总结了司法体制改革的成果。

三是通过授权或者做出有关的决定来支持和保障改革。全国人大常委会面对一些改革事项立法的条件还不成熟,但是要推进改革的情况,可以做出授权决定或改革决定,在局部推行积累经验,成熟了再上升为法律。

(责编:李楠桦、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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