许保利
3月12日上午,在十三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第四场“部长通道”上,国务院国资委主任肖亚庆接受记者采访时说,在改革实践当中,可能还有一些历史包袱和问题没有解决,还有个别是因为认识问题,内生改革动力还没有完全激发出来。
笔者认为,激发内生改革动力是开展好国有企业改革的坚实基础,也是推进改革的重要着力点。而要有效激发内生改革动力,还需明晰两个重要前提。
一是对改革的对象要有清楚的认识。
国有企业改革的对象自然是国有企业,但长久以来,国有企业的内在含义是在不断变化的。其内在含义不但因时期演变而异,即便在同一时期,也存在不同。如,工厂制国有企业与公司制国有企业、上市公司国有企业与非上市公司国有企业、单个国有企业与国有企业集团、整体上市国有企业集团与部分上市国有企业集团等等。所以,当提及国有企业时,我们不能泛指所有国有企业,而应指明哪一种类的国有企业;尤其是在推进改革,出台各种改革举措时,必须要把改革针对的对象搞清楚,只有这样,才能提高改革的针对性、有效性。
那么,当前推进的国有企业改革,其改革的对象是什么?笔者认为,是国有企业集团。
在国有企业改革初期,其改革的对象是隶属于行业主管部门执行指令性计划的工厂制国有企业。经过扩大企业自主权、实行经济责任制、两步利改税、承包经营责任制、股份制试点、转换企业经营机制等各种改革举措,最后确定将工厂制国有企业改革的目标确定为建立现代企业制度。今天,再谈国有企业改革,其改革的对象就不能再是单个国有企业,而应是国有企业集团。第一,国有企业集团已经是国有企业的重要组织形式。国资委目前监管的96家中央企业,都是国有企业集团,体现了当前阶段的国有企业特征。第二,国有企业集团已经成为集团化大企业。起初,很多国有企业都存在集而不团的问题,在长期的改革过程中,经过捆绑打包组建以及不断加强集团化管控,目前的国有企业集团都有明确的战略规划、预算管理、资金集中,已发展成集团化的大企业。一些国有企业集团已经整体上市,集团公司只是国有控股股东的载体。第三,培育具有全球竞争力的世界一流企业,也要求以国有企业集团为改革对象。国有企业集团更有利于体现综合国力,增强参与全球竞争的能力。
二是对推进改革的主体要有清楚的认识。
对于国有企业来说,其主要的相关者有国有资产监管机构、国有企业领导人、国有企业员工。三者中,推进改革的主体应是国有企业领导人。国有企业同样是企业,要按照企业发展规律办企业,用企业思维办企业。国有企业领导人是党的干部,但在企业工作就要成为企业家,要有企业家精神,把办好企业作为自己的使命追求。做强做优做大国有企业,是出资人的意愿,也更应成为国有企业领导人的追求。推进改革,企业要有积极性,企业领导人有了企业家精神,就会增强企业自我改革内生动力,由别人“推我改”变成“我要改”,国有企业改革推进起来就事半功倍。若企业积极性不高,单靠外部命令与政策推动,改革效果就要打折扣。
同时,以国有企业领导人为推进改革的主体,也更有利于增强企业的敢闯、敢试精神。这时的改革才是要解决企业发展存在的问题,也就是习近平总书记要求的改革要奔着问题去。
改革需要顶层设计,但也要兼顾企业实际。我国40年的发展改革成就,有一条基本经验就是从实际出发。改革要有顶层设计,这是改革的总体目标、思路与大方向。具体的改革还要基于实际,发挥基层的主动性、创造性。
改革源自于实际,也是为了解决实际发展中遇到的问题,我们40年的改革实践正是这样走过来。今天推进国有企业改革同样是要解决国有企业发展中的问题,围绕这些问题的解决来进行改革,也必然会促进了企业的发展,促使企业做大做强进而成为世界一流企业。
(作者系国资委研究中心研究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