甘霖委員:建立投訴公示制度 讓消費者參與市場監督

2020年05月24日10:21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5月24日電  (黃子娟、祝龍超)全國政協十三屆三次會議第二場“委員通道”24日上午舉行,部分全國政協委員應邀通過網絡視頻方式接受媒體採訪。

在回答記者有關“如何進一步營造一個良好的消費環境,讓老百姓消費得更放心”問題的時候,來自致公黨界別的全國政協委員、國家市場監督管理總局工作的甘霖表示,建立消費投訴公示制度,讓消費者參與市場監督。讓消費者放心消費,才能提振消費。

甘霖認為,提振消費離不開放心消費,放心消費的難點是消費維權。目前解決消費維權主要靠政府部門的監管、執法加調解。說來說去,主要還是政府監管和企業自律的“二人轉”。而真正有監督權的消費者,沒有真正地參與進來。要補齊社會共治不足的這個短板,需要創新維權機制,要走監管的群眾路線,政府建立消費投訴公示制度,把分散的投訴信息集中晒出來,充分發揮14億消費者的知情權和選擇權,讓全社會來共同監督。

甘霖舉例說,2017年,北京市東城區一座寫字樓入住了32家教育培訓機構,一時虛假宣傳、預付卡跑路等投訴高發不下,成為頑疾。當地監管部門就在大廈裡面設置電子顯示屏,動態公示所有商家的投訴信息,投訴量誰多誰少,解決投訴誰快誰慢,一目了然。消費者一進大門,就能夠貨比三家,僅僅公示半年之后,這個投訴就基本清零,可以說是標本兼治。事實証明,商家不怕投訴,怕公示。

2017年,某共享單車企業突然投訴異常飆升,居當年全國第一。小小的一輛單車,投訴量居然超過了大型電商平台和大型商超。由於是新業態,缺乏公示制度,后續的更多消費者不能及時獲得投訴信息而得到預警,最終暴發了系統性的押金風險,共享單車變成了共享風險。

甘霖表示,消費投訴公示既是“黑榜”也是“紅榜”,既是監督也是鼓勵。進入大數據時代,人們都習慣於在花錢的時候先看看商家的好差評。政府打造消費投訴公示,就好比是打造一個政務版的“電商平台”,不同商家就是上面的“網店”,平台上及時晒出各商家的“投訴率”,再千變萬化的市場違法行為,也終究逃不過消費者的火眼金睛,消費者用腳投票,良幣驅逐劣幣,最終是能夠提振消費信心,解決煩心事,提升獲得感。

(責編:祝龍超、曹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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