張軍:狠抓自身建設 提升檢察履職能力

2020年05月25日17:17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人民網北京5月25日電 今日下午,十三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二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張軍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

張軍在報告中指出,狠抓自身建設,提升檢察履職能力。

把黨的政治建設擺在首位。深刻領悟習近平總書記全面依法治國新理念新思想新戰略,堅持黨對檢察工作的絕對領導。

創立“案-件比”質效評價標准。當事人一案,經過辦案機關若干程序環節,被統計為若干“案件”,而對當事人來說還是他的一個“案子”。“案子”經歷司法程序越多、統計的“案件”越多,司法資源耗費越多,當事人訟累也越重。最佳“案-件比”是1:1,當事人一個“案子”,進入檢察程序后一次性優質辦結,司法資源投入最少,當事人感受最好。創立這一評價標准意在督導檢察官強化責任意識、提升司法能力,努力把工作做到極致,避免不應有的程序空轉。2019年的“案-件比”為1:1.87,“件”同比下降0.02,減少了約3萬個不必要的辦案環節。

創新檢察業務建設。與最高人民法院聯合舉辦10期研修班,法官、檢察官同堂培訓,促進形成共同司法理念﹔與生態環境部、稅務總局、市場監管總局、國家知識產權局等互派干部挂職交流。

堅持全面從嚴治檢。過問或干預、插手司法辦案等重大事項須記錄報告,中央和有關部門早有“三個規定”。“過問”主要是了解辦案進展,多為監督公正司法﹔“記錄、報告”有利防止人情案、關系案、金錢案。面對多數不實的“零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以上率下,要求“逢問必錄”,不讓“零報告”架空好規定。自覺接受各級紀委監委及派駐紀檢監察組監督,1290名檢察人員因違紀違法被立案查處,同比上升66.7%。堅持實事求是,對嚴抓嚴管查處更多案件的給予肯定,鼓勵抓早抓小,把管黨治黨主體責任落實。(孝金波、黃帆)

(責編:申亞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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