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郴州市市长刘志仁: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

2021年03月10日17:05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郴州市市长刘志仁。受访者供图

人民网北京3月10日电 2020年6月,湖南省郴州市被确定为“湖南省全国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第1期试点地区”。在今年全国两会上,全国人大代表、湖南省郴州市市长刘志仁表示,近年来,郴州市切实把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贯穿到全市各项工作中,特别是在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方面,作出了一些有益探索。

刘志仁表示,为推进市域社会治理现代化,郴州市重点做了以下3项工作:

一是坚持循法而行。郴州市自2015年开始行使地方立法权以来,在严格遵循宪法和法律法规基本原则前提下,正确有效地行使地方立法权,共制定了7部地方性法规、2部政府规章,为加强对风景名胜的保护,出台了《郴州市苏仙岭万华岩风景名胜区保护条例》;为加强耕地保护,出台了《郴州市农村村民住房建设管理条例》;为加强对历史文化资源的保护,出台了《郴州市历史文化名城名镇名村保护条例》等。

二是坚持依法而治。社会治理现代化,必须坚持依法而治,以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化解社会矛盾,解决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依法应对重大挑战、抵御重大风险、克服重大阻力、解决重大矛盾,保障人民安居乐业。近年来,郴州市积极发挥行政复议、仲裁、人民调解的作用,完善矛盾纠纷多元化解机制,借鉴和发展“枫桥经验”,构建了矛盾纠纷“大调解”工作格局。

三是坚持普法惠民。推进社会治理法治化,首先要群众知法、懂法、守法,遇到问题首先想到的是通过法律途径解决。近年来,郴州市持续大力开展普法宣传进社区(村)、进单位、进学校、进企业、进家庭等活动,开展“法治郴州”“诚信郴州”“平安郴州”的创建活动,让法治精神深入人心,营造了浓厚的法治氛围。同时,持续深入开展法治政府示范创建活动,依法规范政府权力运行、推进简政放权,提升政府服务效率和水平,既便利了人民群众办事,又优化了营商环境。

谈到下一步计划,刘志仁表示,郴州市将坚持党对全面依法治市的领导,充分发挥市委全面依法治市委员会及其办公室统筹推进法治建设的职能作用,对标对表编制好“十四五”法治郴州、法治政府和法治社会建设规划和实施方案,制定好全面依法治市的“任务书”“施工图”,具体包括加强地方立法、坚持依法行政、推进公正司法、推动全民守法、重视法治队伍建设等5个方面。

(责编:吴楠、邓志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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