黃玉琦、周靜圓
2021年中央經濟工作會議中指出,要正確認識和把握資本的特性和行為規律。 全國政協委員、民建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市科協常務副主席司馬紅在接受人民網專訪時表示,要分層分類設置“紅綠燈”,引導規范資本健康發展。
全國政協委員、民建北京市委主委、北京市科協常務副主席司馬紅。受訪者供圖
准入監管 要更加科學精准
司馬紅認為,在我國,資本行為和流向既受到國家規劃、產業政策等宏觀經濟政策的引導,也受到投融資、生產經營、行業監管等一系列法律法規政策制約。
針對新形勢下資本擴張的行為特征,司馬紅認為,需要進一步完善資本准入環節的監管規則,分層分類為資本設置“紅黃綠燈”,引導資本更好服務於高質量發展。“當前,准入環節對資本的規范主要以個案的許可和審查為主,”司馬紅強調,“但對於具體個案在資本擴張中的地位和作用缺少系統性評價,不利於監管部門動態完整掌握資本擴張版圖,導致不能及時研判可能正在累積的無序擴張風險。”
司馬紅進一步解釋,從近年來全球監管趨勢看,平台規模越大、系統重要性越強,越應承擔更大責任。我國應探索建立分級分類的准入制度,對已具備相當規模的資本方給予更加嚴格的准入限制。同時,目前在准入環節主要以“不能做什麼”的負面清單為主,在引導資本朝著“為我所需”的方向發展上,還需要系統深入研究,進行相應的制度設計。
完善體系 設置“紅黃綠燈”
針對上述問題,司馬紅建議,要抓緊完善准入環節規則體系,分層分類設置“紅黃綠燈”。
“紅燈”即嚴令禁止,明確規則底線,建立負面清單。例如義務教育、基本醫療等基礎民生領域及金融等關系國家經濟命脈安全領域,要嚴格設置准入禁區,抑制資本在涉及國家安全、社會公平等領域進行擴張的沖動。確立並細化負面清單,嚴厲打擊平台壟斷、市場操控、無序擴張等現象。
“黃燈”即條件性警示,負面清單之外的領域要統籌發揮有效市場與有為政府的協調作用。對需要根據資本所有制、規模、結構等施加必要限制的領域,附條件准入或附加更嚴格的行為義務。例如歐洲議會最近審議通過的數字市場法草案,規定了大型互聯網平台數字“守門人”的認定標准,並對符合守門人標准的大型平台企業附加更嚴格的合規義務。
“綠燈”即積極鼓勵,鼓勵資本合規經營發展,激發各類市場主體活力。在允許各類資本進入的“綠燈”區域,要堅定不移發揮市場配置資源的決定性作用,加強事中事后行為監管,強化反壟斷和反不正當競爭,營造有利於資本健康有序發展的市場環境。
統籌兼顧 穩定市場經濟體系
目前,從世界主要經濟體的金融監管趨勢來看,為了有效防范系統性風險,普遍採用一體化模式加強綜合監管。“加強監管協同,需要建立統一的資本風險監測預警體系。”司馬紅表示,在不改變我國現有條塊結合的監管模式下,在國務院金融委統一指揮下強化監管協同,健全跨部門的風險監測、評估、預警和處置機制,及時識別、研判和應對跨行業、跨市場的系統性風險。
此外,司馬紅還提出要堅持運用法治思維加強對資本的有效監管,健全並嚴格執行產權保護的法律制度體系,打造更安全的市場經濟體系,保護和激發企業家信心﹔把握好制度規則出台和執行的時度效,留足過渡期,穩定市場預期。
“當前和今后一個時期,金融等各類風險仍處於易發多發期,經濟下行壓力也不容忽視。應堅持穩中求進的工作總基調,把握好相關制度規則出台和執行的時度效,尤其是出台具有收縮效應的政策要先試點后推廣或設置過渡期。”司馬紅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