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5年03月08日15:39 來源:人民網
編者按:3月8日,十四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聽取和審議了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報告。其中,報告裡那一個個既生動又具有深刻法律意義的案例,無疑十分吸引大家的關注。“一個案例勝過一打文件。”請大家跟隨人民日報記者,一起去看一看那些寫進“兩高”報告的案例。
行人周某在闖紅燈過馬路時,與駕駛電動自行車正常行駛的凌某相撞。凌某連人帶車摔倒在了馬路另一側由東向西行駛的機動車道內。
此時,由東向西的信號燈剛剛由紅變綠,劉某駕駛的汽車正好起步。凌某恰巧倒在了劉某的左前側車輪下,遭車輛輾軋。
事后,周某因害怕逃離了現場。凌某被送至醫院,經搶救無效死亡。
作為馬路上“弱勢群體”的行人,撞倒車輛引起傷亡,構成犯罪嗎?
而作為道路交通參與者中的“食物鏈頂端”,汽車撞死了人,哪怕沒有過錯,是不是也會被判承擔責任?
今年全國兩會上,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裡的一件“人撞車”引發的交通肇事案,引起社會廣泛關注。(金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