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5日电 今年1月份以来,在我国中东部地区发生了两次持续大规模灰霾污染事件,污染范围覆盖近270万平方公里,涉及我国17个省市自治区和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的四十余个重点城市,影响人口约6亿。世界卫生组织早在2005年《空气质量准则》中就明确指出:“当一地PM2.5年均浓度达35微克/立方米时,人的死亡风险比10微克/立方米时增加15%”。
针对区域灰霾污染事件,农工党中央积极协调卫生、环保、气象等相关部门以及科研院所的专家学者联合调研。从对我国北京、上海、广州、西安和沈阳5个代表性城市开展的研究综合分析发现,我国城市大气PM2.5每增加100 微克/立方米,城市居民每日总死亡、心血管系统疾病死亡和呼吸系统疾病死亡分别增加5%、5%和7%。
造成灰霾爆发事件的主要原因是随着经济社会的快速发展,以煤炭为主的能源消耗大幅攀升,机动车保有量急剧增加,经济发达地区氮氧化物(NOx)和挥发性有机物(VOCs)排放量显著增长,臭氧(O3)和PM2.5污染加剧。
在今年全国政协会议上,农工党中央委员会将会以党派提案形式,向大会提交《关于积极应对区域灰霾污染的有关工作建议》。
提案指出,我国灰霾污染形势严峻,尤其是重点污染区域的治理和防控已刻不容缓。如当下不立即采取强有力措施,预计未来大规模的灰霾事件还将频繁发生,甚至成为常态。
提案关于积极应对区域灰霾污染具体建议:
一、加强领导,战略重视。应从国家层面统筹协调区域灰霾污染治理工作,同时,成立一个工作班子,落实领导小组的各项决策。
二、建立多层次责任体系,为防控灰霾污染提供强有力的组织保障。目前,我国“污染减排手段”与“空气质量改善”严重脱节,亟须将PM2.5纳入各级政府绩效考核。
三、重点区域治理下重拳,要及时启动空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短期实现明显改善空气质量的具体目标。在国家确定的重点区域(包括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地区在内的“三区十群”)开展空气污染治理专项行动,相关地方政府要尽快提出空气质量改善的近期目标,接受公众监督,对于不能达到新空气质量标准或者不能实现PM2.5控制目标的环保模范城市,撤销“国家环境保护模范城市”称号。
四、强化规划指导,完善相关标准,启动“国家空气质量与公众健康保障工程”。建议着手制定“国家空气质量与公众健康保障工程”规划,提出2020年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城市空气质量以及公众健康改善指标和目标,加大电力、钢铁、水泥、有色、石化、工业锅炉等重点行业的二氧化硫、氮氧化物减排力度,大力发展清洁能源和绿色公共交通。
五、发挥科技支撑作用,积极应对灰霾对公众健康的负面影响。建议设立大气污染对健康影响的研究专项,建立我国大气污染与人群健康效应结局的暴露-反应关系,科学评估灰霾污染对公众健康影响的经济损失,适时公布评估报告,并提出科技支撑的相关对策制。
六、强化环保教育,提高全民环保素质,启动全民环保行动。制定提高全民环保素质教育规划;推动普及全民环保教育,提高全民环保意识,培养公众环境公德,形成保护环境光荣,污染环境可耻的社会氛围;启动全民环保行动,做好环保知识、环保技术的推广普及,倡导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动员全社会力量共同应对包括空气污染在内的环境污染问题。(记者 孟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