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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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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海丽曼:公民自救互救能力急需提高

2013年03月06日15:41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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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网北京3月6日电 (记者 李东风) 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期间,人民网记者采访了全国政协委员、新疆维吾尔自治区红十会赈济部副部长海丽曼。她认为,近年来,自然灾害频发,特重大矿难、交通事故不断,心脑血管疾病发作已成为威胁生命的头号杀手,公民的自救能力急需提高。

海丽曼说,灾难来临、急症突发,时间就是生命。据统计,95%以上的因灾害事故意外受伤或突发疾病需要急救的人群发生在医院以外,其中,60%的人群在救护车到达时已死亡。最初的10分钟是创伤死亡的第一高峰。但目前我国专业急救人员到达现场时间一般在15分钟以上,很多生命在等待中流逝。危急时刻,来自于现场第一目击者的应急救护可以挽救生命,减少伤残。为此,人们掌握应急救护知识和技能尤为重要。应急救护是区别于卫生医疗机构专业人员的院前急救,是现场的、群众性、初级的救护技能。

“我国国民在灾难发生前防患于未然的意识较为缺乏,公众的公共安全意识、对各种突发事件的应急知识及自救互救能力极其薄弱。当意外发生以及灾难降临时,极大多数人束手无策,无法逃生或自救互救,从而造成国家、社会、家庭、个人的大量损失和负担。”“群众性自救互救知识和技能的普及率是一个国家社会文明程度的标志,很多发达国家已达到80%以上,而我国目前仅为1%左右。”海丽曼说。

海丽曼建议出台相关法规、政策,要求机关、企事业单位人员必须达到一定比例的急救知识和技能普及率,学生、驾驶员以及高危行业从业人员,包括电力、建筑等行业必须全员接受急救培训;要求人群集中的公共场所,如学校、机场、车站等必须配备急救用品,包括急救包、自动体外除颤器等,并规定将急救包作为汽车出厂必备配件和车辆年检的检查项目;鼓励见义勇为、救死扶伤,保护施救者的合法权益,特别是对急救失败的免责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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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刘晓曦(实习生)、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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