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吕忠梅代表:建议完善针对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体系

2013年03月07日19:40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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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做客人民网。【访谈页面】

人民网北京3月7日电 (记者 张洁娴)今日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大代表、湖北省政协副主席、湖北经济学院院长吕忠梅做客人民网强国论坛,以“环境与健康的法律监管”为题与网友进行在线交流。吕忠梅在访谈中透露,她计划在本次会议中提出环境立法的相关法律议案,建议完善针对环境污染的损害赔偿制度和体系。

谈到我国目前关于环境保护的相关法律,据吕忠梅介绍,我国已建立了针对污染受害者的救济体系,《环境保护法》、《侵权责任法》、《物权法》中都对相关制度有明确的阐述。

目前我国环境案件的处理仍然面临很多困难,也相应采取了一些措施,如减轻受害人举证的责任、提高赔偿数额等。但与此同时,救济体系的具体实施仍然需要大量科学研究加以支持。“毕竟在判断过程中,因为不具备科学研究的基础,到底判赔多少、什么叫充分赔偿、公害污染物是不是一定会产生健康损害,现在都没有办法说清楚。”她说,“在这种情况下,传统体系不足以满足需求,我们应该建立一种新的赔偿体系。”

据吕忠梅介绍,一些国家划定了特定的污染区域,凡是在该区域内的人得了某种疾病,经过有关部门的认定,不需要提供证据就能够获得赔偿,受害人获得赔偿的过程就相对变得简单。吕忠梅以日本著名的公害病判决为例,从提起诉讼到最后的判决经过了18年,“过程中在实验室进行长时间的研究,一个污染受害者要等18年,这确实太不合理了。”她说。

十八大报告中,专门提出建立环境污染损害赔偿体系。吕忠梅指出,建立更加完善的环境污染损害赔偿制度和体系,对于我国来说是非常必要的。吕忠梅透露,她今年要在会议上联名30名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环境立法的法律议案,若议案被接受,经过全国人大常委会的审查、列入了立法计划,或将启动相关立法程序。

从科学研究、环境法研究和现有技术储备来看,吕忠梅对于相关议案的受理表示期待。而若因某种原因没有被列入立法计划,吕忠梅表示也将联合相关的科学研究者,从专家建议的角度先做出法律草案,继续推动立法的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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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张洁娴、张玉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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