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全国政协委员何伟在住地接受记者采访。人民网记者赵敬菡摄
人民网北京3月6日电 (记者赵敬菡)由于眼视光师医疗执业资格制度尚未建立,眼视光人才流失严重。全国政协委员、中国眼科医师协会副会长何伟建议,将眼视光师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目录,建立眼视光师医疗职业资格制度,加快推进我国眼视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其实,咱们国家已经培养了大量眼视光人才。”然而,由于国家尚未建立眼视光师医疗职业资格制度,在眼科医疗体系中没有明确的职业发展定位,导致眼视光师展业人才流失严重,严重制约我国眼视光行业发展。
据何伟委员介绍,国外发达国家的眼视光师,在承担所谓“验光师”的工作之外,还承担了大量非手术的眼科疾病的治疗工作。例如眼睛发炎、吃药、视力康复训练等。“现在我们的情况是倒置的,很多做手术的大专家承担了大量琐碎的视光疾病的工作,浪费了优质医疗资源,同时,让很多眼视光的人才流失。”
为此,何伟建议:
1. 提请国家人力资源与社会保障部和国家卫生与计划生育委员会联合研究将眼视光师纳入国家职业资格管理目录,建立眼视光师医疗职业资格制度,加快推进我国眼视光专业技术人才队伍建设。
2. 规范眼视光师的考核标准及资格认证。具有眼视光学专业背景的毕业生根据工作年限及业绩考取不同级别的眼视光师职称(如:眼视光助理医师,眼视光医师,眼视光主任医师等),明确各级职称的岗位职责,并在制度上提高眼视光师的相关待遇。
3. 明确眼视光师的工作场所。医院需设置对视功能进行检查和诊疗的视能部门,为眼视光师提供独立的工作场所;完善眼镜商店功能,使其成为视光诊所;鼓励眼视光学专业的毕业生考取眼视光师职称,自主开设眼视光诊所。
4. 加强对视光学专业人才的培养。国家重点支持高等医学院校开设视光学专业,逐步建立符合我国国情、有中国特色的现代视光教育体系。
5. 成立国家级视光学学术组织“中国眼视光师协会”,进一步加强国内外眼视光专业交流与合作。
6. 加大对眼保健的全方位、立体化宣传力度,大力提升眼视光师职业的社会影响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