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以上问题,谢子龙提出4条建议:
1、法律修订要立足国情,与时俱进。法律修订要站在国家和人民的角度,真正做到公众利益至上,杜绝个别政府部门为本部门谋利而制定或修订相关“土法”,置法律于不顾,以权压法,以言代法。同时,法律修订应及时结合社会发展趋势,保持法律与时俱进的时代先进性,做到纸上公平和现实公平。
2、让政府和市场各归其位。建议政府抓住新一轮行政体制改革机遇,按照“政府的归政府,市场的归市场,社会的归社会”基本思路,创新行政审批方式和政府绩效管理,加大行政服务实体平台和虚拟平台建设力度,积极推进并联审批和电子审批,进一步减少行政审批事项,降低行政审批成本,最大限度地方便生产企业,服务地方经济,促进产业快速发展。同时,探索实践行政审批服务质量管理认证,促进行政审批管理高效化、运行规范化、服务标准化。
3、政务公开,政府透明,减少自由裁量权。政府服务应切实做到“集中、透明、便民、高效”,把政府权力放在阳光下公开运行,从而实现政府与民心、民意、民情的联动,保障人民政府为人民服务。如建立“政务公众平台”,及时发布政务信息;建立“行政效能微信投诉平台”,接受社会各界对政府部门及干部办事效率、工作作风等方面的投诉举报等,切实防止故意拖延、违规审批等现象发生,破除行业垄断和由此滋生的腐败行为。
4、鼓励政务创新,通过机制来鼓励和选拔敢于担当的干部。“国之兴,长于政;政之兴,在得人。”选拔好干部,事关民族复兴大计和人民幸福水平。因此,建议完善领导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创新和完善干部选拔,为民众选拔出一批敢担当、想干事、能干事、干成事的领导干部队伍。
只有处理好政府和市场、政府和社会的关系,切实转变政府职能,妥善解决“越位、缺位、不到位”等问题,做到凡是市场能够调节解决的交给市场解决,凡属于基层管理权限的还权于基层,从根本上改变束缚经济发展的做法,真正做到思想上放胆、工作上放手、政策上放宽,使政府职能向创造良好发展环境、提供优质公共服务、维护社会公平正义得以有效转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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