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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3月8日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过去一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全国人大常委会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认真完成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各项任务,各方面工作都取得新进展、新成效。
坚持党的领导,坚定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自信。(一)要始终把坚持党的领导贯彻于人大工作各方面、全过程。(二)庆祝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成立60周年,增强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责任感和使命感。(三)开展第一个国家宪法日活动,大力弘扬宪法精神。
立法是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和主要任务。常委会把提高立法质量放在首位,突出立法重点,加快立法步伐,完善立法机制,提升立法效果。提高立法质量,充分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一年来,共审议20件法律草案,修改法律10件,制定法律2件,作出8个法律解释。
去年对香港特别行政区行政长官普选问题作出决定。实行行政长官普选,是香港特别行政区政制发展的重大问题。全国人大常委会对正确实施香港基本法和依法推进香港政制发展负有宪制责任,有必要就行政长官普选制度的若干核心要素和相关问题作出决定。
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3次专题询问、4项专题调研。 促进经济平稳健康发展。常委会听取审议国务院关于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报告、关于加强金融监管防范金融风险工作情况报告,检查专利法、旅游法实施情况。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交付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的468件代表议案已全部审议完毕。代表提出的857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由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者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79.8%。
常委会办公厅组织12个调研组,深入到地方召开座谈会,听取31个省(区、市)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和35个代表团549名全国人大代表的意见建议。调研中收集到的许多宝贵意见建议,充分体现了地方人大、人大代表对全国人大的关心和期待,对我们加强和改进工作很有帮助。
全国人大常委会去年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统筹做好对外交往、新闻宣传等工作。重启与美国参议院机制交流活动,推进与法国、英国、德国、韩国、加拿大、澳大利亚、智利及欧洲议会的机制交流,与蒙古国家大呼拉尔建立定期交流机制。
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精神,高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伟大旗帜,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依法治国、全面从严治党的战略布局,依法行使职权、积极开展工作,充分发挥最高国家权力机关在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中的重要作用,坚决维护宪法法律权威,弘扬社会主义法治精神。
健全宪法实施和监督制度。全面贯彻实施宪法,是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的首要任务和基础性工作,必须把宣传、树立和维护宪法权威作为全面推进依法治国的重大事项抓紧抓好。完善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宪法监督制度,健全宪法解释程序机制,建立宪法宣誓制度。认真做好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依法撤销和纠正违宪违法的规范性文件。
加强对“一府两院”工作的监督。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推动中央重大决策部署贯彻落实。加强对司法活动的监督,听取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关于行政审判、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刑罚执行监督等工作情况的报告。加大对预算决算的监督力度。着眼于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继续探索完善监督工作方式方法。
常委会要自觉和带头贯彻落实这一要求,通过加强与人大代表、人民群众的联系,丰富内容和形式,积极回应社会关切,努力做到民有所呼、我有所应,自觉接受人民监督,不断提高人大工作水平。我们要按照中央外交工作总体部署,认真做好人大对外交往工作,增强议会定期交流机制实效性,密切各层次友好往来,为国家关系长期稳定发展夯实牢固的民意基础和社会基础。
一年来,常委会共审议20件法律草案,修改法律10件,制定法律2件,作出8个法律解释。
常委会通过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这是依法确立的第三个纪念日。
一年来,共听取审议“一府两院”13个工作报告,检查4部法律实施情况,开展3次专题询问、4项专题调研。
对国务院制定的12件行政法规,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的15件司法解释,常委会进行审查,同时认真研究各方面提出的审查建议。
建立健全并认真落实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常委会委员联系代表制度。委员长会议组成人员联系87名全国人大代表,常委会委员联系333名全国人大代表,通过走访、电话、信函等方式密切同代表的交流,邀请代表参加常委会立法调研、执法检查等活动,虚心听取代表提出的意见建议。
代表提出的8576件建议、批评和意见,现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由承办单位答复代表,建议所提问题得到解决或者计划逐步解决的占建议总数的79.8%。常委会办公厅加大协调督办力度,确定19项重点建议,涉及14个代表团和611名代表提出147件建议。
组织1900余名代表参加专题调研,参加率达到65%,形成调研报告117份,为代表依法履职打下良好基础。
常委会举办4期县级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学习班,吉林、西藏等11个省区的1100余名县级人大常委会主任或副主任参加学习,取得良好效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