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天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张德江在回顾2014年主要工作时指出,对设立国家宪法日、烈士纪念日分别作出决定。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常委会通过关于设立国家宪法日的决定,以立法形式将12月4日设立为国家宪法日,规定国家通过多种形式开展宪法宣传教育活动。设立国家宪法日,有利于增强全社会的宪法意识,弘扬宪法精神,加强宪法实施。近年来,全国人大代表、全国政协委员和社会各界通过多种方式提出设立烈士纪念日的意见建议,呼吁加强烈士纪念工作。为此,常委会通过关于设立烈士纪念日的决定,将9月30日设立为烈士纪念日。这是继中国人民抗日战争胜利纪念日、南京大屠杀死难者国家公祭日之后,依法确立的第三个纪念日。国家隆重举行纪念和公祭活动,极大地弘扬了爱国主义精神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常委会还依法决定批准我国与外国缔结的条约、协定以及加入的国际公约13件,决定和批准任免一批国家机关工作人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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