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天下午,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关于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的报告,听取全国人大常委会副委员长李建国关于中华人民共和国立法法修正案草案的说明。
张德江在回顾2014年主要工作时指出,深入推进科学立法、民主立法。一是注重发挥人大在立法工作中的主导作用。环境保护法、立法法、行政诉讼法等重要法律的修改,都是由全国人大有关委员会牵头起草的;对“一府两院”负责起草的法律案,有关委员会提前介入,共同研究起草中的重大问题,推动如期提请审议。二是坚持立改废释并举。统筹考虑立新废旧、法律间协调完善和衔接等问题。加强法律解释工作,审议通过关于刑法、刑事诉讼法有关规定的7个法律解释,就民法通则、婚姻法有关公民姓名权的规定作出解释。三是完善立法工作方式。完善法律草案出台前评估工作,加强立法项目论证,健全常委会立法工作机构联系人大代表机制,邀请代表参加立法调研、审议等工作。认真研究和吸收公众意见建议,并及时作出情况说明和反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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