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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專題>>直播匯總>>四位全國人大負責人就“人大立法工作”答問

王勝明:慈善行為規范一靠自律二靠嚴管 主要途徑是信息公開

2016年03月10日09:23    來源:人民網     手機看新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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人民網北京3月10日電(人民網前方報道組)今日上午9時,十二屆全國人大四次會議新聞中心舉行記者會,邀請全國人大內司委副主任委員王勝明、全國人大財經委副主任委員烏日圖、全國人大環資委副主任委員袁駟、全國人大常委會法工委副主任鄭淑娜就“人大立法工作”的相關問題回答中外記者的提問。

記者提問:近年來慈善丑聞層出不窮,不僅使慈善公信力嚴重透支,而且也傷害了人民的愛心。這些亂象據說都是由於慈善信息不公開、資金管理不規范導致的。針對這些亂象,慈善法草案將如何規制,讓善款實現善用?

王勝明:這些年我國慈善事業發展很快,但問題也不少,突出表現在信息公開不夠和慈善財產管理不規范。慈善財產怎麼能夠把它看住、用好?這是慈善立法當中的重要內容。

目前,慈善法草案總共有12章,我最看重信息公開一章,善款怎麼能夠看住、用好?慈善行為怎麼規范?一靠自律,二靠嚴管,自律和嚴管的主要途徑是信息公開。慈善法在許多方面對信息公開作出規定:一是慈善組織的生命力在於信息公開﹔二是區分不同主體、不同方式,強制信息公開,慈善組織的基本情況,慈善項目的運作情況,比如為什麼要募款、募集了多少錢、用在什麼地方、還剩下多少錢等,慈善法草案明確規定,必須定期公開﹔三是規定了信息披露的平台﹔四是規定了違反信息公開義務的法律責任。我講的是信息公開,除此之外還有民政部門的監管、現場檢查,要求對不合理的用處、支出作出說明等,對慈善組織本身也提出了許多要求,這些慈善法草案中都有規定。

所以,我認為慈善法通過后,如果我國的慈善組織能夠依照慈善法的規定,及時、真實地做到信息公開,做到慈善法要求履行的其他義務,取信於民,中國人做善事的熱情就會激發出來,我國的捐贈數額在現有基礎上將有極大提高。

 

(責編:李楠楠、楊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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