李东风

刘红宇委员在无党派委员讨论会上 李东风摄
刘红宇:打造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刘红宇指出,部分地方政府聘请法律顾问基本流于形式,律师为政府提供法律服务的范围、程度存在不确定性和不完整性,导致出现了一些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现象。必须打造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刘红宇说,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律方式,在行使公权力时,都应不断审视其行为是否符合法律的规定和要求,行为目的是否合法,行为权限是否合法,行为的内容是否合法,行为的手段是否合法,行为的程序是否合法……这其中不但需要领导干部加强法律修养,也需要学会和接受法律专业人员协助和建议,避免出现以言代法、以权压法、徇私枉法等严重影响政府公信力的现象。
刘红宇委员认为,司法改革应该注意三个方面的工作。其一是建立政府法律顾问制度,扩大政府法律顾问服务范围,加强法律服务深度。另一方面是转变观念,倡导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各地各级政府和职能部门应当逐步转变观念,搭建覆盖城乡、可持续的基本公共服务体系,倡导和推广政府购买公共法律服务的形式。再一点就是搭建统一平台,对为政府提供公共法律服务的律师进行统一管理。建议由各地司法部门管理和选派具有较强社会责任感和良好专业水平的律师,着力打造公共法律服务队伍,担任法律顾问提供优质高效地法律服务,提高政府依法行政能力。
![]()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