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姚克:畅通“救护”生命通道 多份生存希望

孟哲

2013年03月09日00:48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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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姚克  孟哲 摄)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姚克  孟哲 摄)

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记者 孟哲) 近年来,全国各大城市发生多起道路拥堵延误救护车通行,致患者失去最佳救治时间。去年12月北京发生“救护车陷拥堵致伤者死亡”事件引发深思,一条不足3公里的路,救护车却足足走了40分钟,社会各界给予了几大关注。2009年,杭州也曾发生一起“离最近医院不到两公里,拨叫120后50分钟才送到,死者家属向杭州市急救中心索赔81万元”事件。

虽说因堵车致死事件还不多见,但道路拥堵、社会车辆不让路或者没法让、应急车道被挤占、自行车道违章停车等已严重影响生命通道的畅通,影响救护车转运与救治效率。

全国政协委员、农工党中央常委、浙江省政协副主席姚克在接受记者专访时表示,从医学角度讲,心脏病、心肌梗塞、脑出血等很多疾病,都存在“黄金10分钟”抢救时间,超过10分钟还未及时采取救治手段,“神仙来了也没用”。跑赢了救治生命的黄金时间,患者就多了份生的希望。

明确救护车执行救治任务时社会车辆的避让细则

姚克认为,法律没有明确社会车辆和驾驶员为避让急救车辆引发闯红灯、毁损隔离带绿化、甚至多车碰撞等相关事宜的惩罚或免责条款。据网络一项调查显示,许多司机坦言不是不想让,而是不知道该怎么让?前方有红灯,能闯吗?没有应急车道,又该让到哪去?由此违章了,会不会挨罚?

据交警部门反映,目前只能对行驶在应急车道内或对阻挡在医院门口不避让的车辆,取证容易,表现为明显、故意阻挡的行为适用治安管理处罚法。

急救车辆执行紧急任务拥有道路优先通行权的同时,姚克建议应进一步细化社会车辆必须让行的细则,强制社会车辆遇到特种车辆执行紧急任务发出紧急信号或拉响警笛时,必须立即让路;进一步明确避让导致的部分免责条款;同时加大处罚力度,严惩恶意不让道车辆、挤占应急车道、漠视紧急信号或鸣笛等行为,同时也要加大对特种车辆滥用通行行为的惩处力度。

加大急救法律知识普及,提高畅通生命通道的意识

姚克说“急救车辆拉响警报,通常有两种情况,一是车上载着重症患者,另一种是救护车赶去现场救治,以提醒社会车辆避让。但据调查,目前仍有大多数司机没有避让意识,不知道急救警报意味着什么?少数司机甚至面对救护车司机的喊话、牌号提示也不避让。” 姚克建议,交通、卫生、宣传等部门应加强沟通,增设急救法律知识普及栏目,扩大宣传力度,增强全社会避让意识。

多措并举,通力合作保障生命通道的畅通

姚克表示,目前成都交警发放“生命通道交通保障卡”的做法值得推广借鉴。同时,在早晚高峰车流量较大时,交警要加强对医院周边道路的疏导和指挥,对医院周边乱停放的车辆进行拖离,确保救护车能顺利将急救病人送抵医院救治。

公安交管部门应认真执行救护车救治任务时“不受行驶路线、行驶方向、行驶速度和信号灯的限制”相关规定,自动屏蔽违章记录,减除急救机构花大量精力处理违章事务。电信部门、宣传部门应加大协调急救系统,促使社会车辆及时让道。

优化路网结构 提升道路畅通精细化管理

交通拥堵,已成为常态。应急车道、公交车道、甚至自行车道、人行道经常被大量私家车占用,而具有急救能力的大医院往往都地处人口密集的闹市区,再加上人行横道线不合理,信号灯不科学等,都在不同程度地影响急救车通行效率。

姚克建议优化路网结构,改变城市道路设计理念。主干道实现车辆通行优先,确保车辆快速通过;利用斑马线、建地下过道、天桥等多种方式解决行人过马路,实现人车分流;科学布局人行横道线;加装道路旁电子摄像监控,利用现代科技增强执法效率;加大医院周边路段管理,推行单向通行,确保生命通道保持畅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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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磊、封欢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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