图为全国政协委员何星亮接受记者采访 李东风摄
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 (记者 李东风) 2013年中央经济工作会议提出:“积极稳妥推进城镇化”,“要把生态文明理念和原则全面融入城镇化全过程,走集约、智能、绿色、低碳的新型城镇化道路。”如何积极引导城镇化健康发展?全国政协委员、国务院参事、中国社会科学院研究员何星亮在接受人民网记者采访时提出,城镇化要注重乡村城镇化与城镇田园化相结合,要学会借鉴历史上的城镇建设经验和技术,要重视文化设施的建设,要与当地自然环境和谐协调,要与当地文化相协调,要注重差异化与多样化,重视城乡良性循环系统的建设。
“城镇化不是讲豪华,城镇化建设应充分借鉴历史上的建筑文明精华,古为今用,要使建筑美与自然美协调和谐。”何星亮说,“古代建城有区分等级的严格标准,在先秦时代,城镇建设分成三个等级:天子的王城、诸侯的国都、宗室和卿大夫的采邑。等级不同,城的规模、城墙的高度、道路的宽窄也不相同。秦之后实行郡县制,城市等级分为州、府、县,仍然按级别高低制订了严格的建城标准,违者将受到严惩。然而近20年来,一些中小城市仿照人民大会堂建办公大楼,占用大片土地仿天安门建大广场。我们应借鉴历史经验,规范建城制度”。
何星亮还提出,在乡村城镇化过程中,应尊重人们的意愿,不能强迫人们接受各种现代化设施。他说,“在许多乡村,人们食用井水或山泉水,其质量比城市卖的纯净水、矿泉水好,可以直接冷饮。前几年在新农村建设中,一些地区建起自来水供给系统,水管通到千家万户。井水或泉水经过水管造成污染,冷饮后拉肚子,而且必须花钱买水。许多农民不愿意,当地政府便强迫使用。在乡村城镇化过程中,应尊重人们的意愿,不能强迫人们接受各种现代化设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