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天下午,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办主题为“打击犯罪 服务群众”的网络访谈。访谈邀请3名公安系统全国人大代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中国日报网:中国日报网网友想问李晴代表一个问题,随着网络的普及,网民个人信息泄露时间经常发生,甚至发生了许多大范围的信息泄露案件,严重侵犯了个人的人身财产安全,请您谈谈我们怎么保护我们的信息,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的法律是否需要完善,谢谢!
江苏省徐州市公安局网络警察支队政委李晴:我个人觉得,网民信息的泄露确实严重侵犯了网民的人身安全和财产安全。信息泄露一般有以下几个途径:第一、因为咱们国家现在很多的网络运营商,包括企业,还有一些公众的服务单位,都存有自身用户的一些信息,比如说姓名、住址、联系方式,甚至还可能包括你的经济状况。如果这些机构有些从业人员的法律意识比较淡泊,可能就会泄露一些个人信息。另外,可能还有一些从业人员为了蝇头小利把个人信息打包出售而造成泄露。第三,网民有的时候在网上不是特别注意,把自己的个人信息在网上透露出来。另外,还有一些存放个人信息的计算机信息系统因遭受入侵,而造成信息被盗取而泄露的事。
人大已经出台了一个《加强网络信息安全保护的决定》,从法律层面上对保护个人信息加以确立。我们公安机关一直在严厉打击泄露公民的个人信息犯罪。另外,我觉得应该提醒的是有关单位和部门,应该加强对从业人员的教育、管理,提高防范措施,另外也建议网民不要在网上随意提供自己的个人信息。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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