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 新華社記者高潔攝
人民網北京3月13日電 (人民網前方報道組)今日上午,第十二屆全國人民代表大會第四次會議在人民大會堂舉行第三次全體會議,聽取最高人民法院院長周強關於最高人民法院工作的報告,聽取最高人民檢察院檢察長曹建明關於最高人民檢察院工作的報告。以下為根據文字直播整理的最高人民法院工作報告全文:
2015年依法履職情況
2015年,最高人民法院在以習近平同志為總書記的黨中央堅強領導下,在全國人民代表大會及其常委會有力監督下,貫徹落實黨的十八大和十八屆三中、四中、五中全會以及中央政法工作會議精神,深入學習貫徹習近平總書記系列重要講話精神,認真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決議,緊緊圍繞“努力讓人民群眾在每一個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義”目標,忠實履行憲法法律賦予的職責,各項工作取得新進展。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5985件,審結14135件,比2014年分別上升42.6%和43%﹔地方各級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951.1萬件,審結、執結1671.4萬件,結案標的額4萬億元,同比分別上升24.7%、21.1%和54.5%。通過發揮職能作用,努力服務和保障經濟社會發展。
一、認真貫徹總體國家安全觀,積極推進平安中國建設
依法懲罰犯罪、保障人權。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刑事案件109.9萬件,判處罪犯123.2萬人,同比分別上升7.5%和4%。堅持寬嚴相濟刑事政策,做到寬嚴有據、罰當其罪。積極參與社會治安綜合治理,維護國家長治久安,保障人民安居樂業。
嚴懲危害國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積極參與反恐怖反分裂反邪教斗爭,加大對煽動分裂國家、組織領導參加恐怖組織、傳播暴力恐怖音視頻等犯罪的打擊力度。各級法院審結危害國家安全、暴力恐怖犯罪案件1084件,判處罪犯1419人。
嚴懲貪污賄賂犯罪。審結周永康受賄、濫用職權、故意泄露國家秘密案,彰顯黨和國家從嚴懲治腐敗的堅強決心。審結蔣潔敏等15起重大職務犯罪案件,對腐敗犯罪始終保持高壓態勢。各級法院審結貪污賄賂等犯罪案件3.4萬件4.9萬人,被告人原為廳局級以上干部的134人。加大對行賄犯罪打擊力度,判處罪犯2495人。依法審理貪污征地補償款、危房改造補助款、農資補貼等犯罪案件,嚴懲發生在群眾身邊的腐敗。完善對外逃腐敗犯罪分子依法審理程序,積極參與海外追逃追贓工作。
嚴懲故意殺人等嚴重危害社會治安犯罪。出台充分發揮審判職能切實維護公共安全的意見,各級法院審結殺人、搶劫、放火等犯罪案件26.2萬件。深入推進打黑除惡工作,加大懲處“保護傘”力度。依法懲治暴力傷醫犯罪,維護正常醫療秩序。依法懲治毒品犯罪,審結毒品犯罪案件13.9萬件。
嚴懲侵犯婦女兒童權益犯罪。加大婦女兒童權益保護力度,健全反家暴聯動機制,對婦女兒童遭受的暴力、虐待、性侵害行為,堅決依法嚴懲。各級法院審結拐賣、性侵婦女兒童等犯罪案件5446件。依法懲治校園暴力,維護校園安全。
嚴懲網絡犯罪。依法打擊網上造謠、賭博、傳播淫穢物品等犯罪,淨化網絡空間。嚴懲利用網絡泄露個人信息、非法買賣信息、生產銷售偽基站等犯罪行為,維護個人信息安全。各級法院審結利用網絡實施的詐騙、尋舋滋事等犯罪案件6221件。
圓滿完成特赦工作。認真落實習近平主席特赦令和全國人大常委會決定,嚴謹細致做好特赦案件裁判工作,各級法院依法裁定特赦參加過抗日戰爭等四類服刑罪犯31527人,做到“不錯放一個、不漏赦一個”,彰顯依法治國理念和人道主義精神。
加強人權司法保障。嚴格落實罪刑法定、疑罪從無等法律原則,各級法院對667名公訴案件被告人和372名自訴案件被告人依法宣告無罪,確保無罪的人不受刑事追究。依法保障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體現司法文明。加強少年法庭建設,進一步落實未成年人犯罪記錄封存制度,切實保護未成年人合法權益。加強審判監督,各級法院再審改判刑事案件1357件,其中,依法糾正陳夏影綁架案,陳滿故意殺人、放火案等一批重大冤錯案件,從中深刻汲取教訓,健全冤錯案件有效防范、及時糾正機制。
二、堅持服務大局,更好地適應和服務經濟發展新常態
服務國家重大戰略實施。制定人民法院為“一帶一路”建設、為京津冀協同發展、為長江經濟帶發展提供司法服務和保障的意見,妥善審理相關案件,推動區域協調發展。北京、天津、河北法院建立京津冀司法協作機制。遼寧、吉林、黑龍江法院圍繞振興東北老工業基地,主動提供司法服務。上海、廣東、天津、福建等地法院圍繞自貿區建設,加強司法應對,依法審理涉自貿區案件。平等保護中外當事人合法權益,各級法院審結涉外商事案件6079件。依法保護海洋權益,審結海事海商案件1.6萬件,我國成為海事審判機構最多、海事案件數量最多的國家。廈門海事法院依法審理“閩霞漁01971輪”船舶碰撞案,彰顯我國對釣魚島海域的司法管轄權。
維護市場經濟秩序。堅持依法保護產權、尊重契約自由、倡導誠實守信,各級法院審結一審商事案件334.7萬件,同比上升20.3%。妥善審理私募股權投資糾紛、金融衍生品糾紛等新型案件。審結金融案件105.3萬件,維護正常金融秩序。審結保險案件10.7萬件,更好地服務保險業發展。審結虛假陳述、內幕交易等案件4238件,維護証券交易秩序。海南省三亞市、江西省井岡山市等地法院設立旅游法庭,化解旅游糾紛,促進旅游業發展。廣西、重慶等地法院開展企業破產案件審理方式改革試點,各級法院審結破產兼並、股權轉讓等案件1.4萬件。妥善處理涉眾型房地產糾紛,山東省濟南市法院依法穩妥處置“彩石山庄項目案”,維護了2000多名購房戶的合法權益,有效盤活了資產。圍繞互聯網金融、銀行卡糾紛、電子商務等進行專題調研,研究制定相關司法政策。
保護非公有制經濟主體合法權益。落實平等保護非公有制經濟的意見,妥善化解民營企業等經濟主體投資經營糾紛,依法懲治侵犯非公有制企業合法權益的違法犯罪行為。嚴格依法辦案,防止因採取措施不當影響企業正常生產經營。
規范民間借貸行為。發布民間借貸司法解釋,有條件認可企業間借貸,回應中小微企業正當投資和融資需求。各級法院審結民間借貸案件142萬件,標的額8207.5億元。正確把握民間借貸與非法集資的界限,審結非法集資、金融詐騙等犯罪案件5.8萬件,判處罪犯7.2萬人。
推動創新驅動發展。加強知識產權司法保護,各級法院審結一審知識產權案件12萬件,鼓勵和支持大眾創業、萬眾創新。依法審理著作權案件,加強原創作品保護。修改辦理專利案件司法解釋,加大對專利權的保護力度。依法審結不正當競爭和壟斷案件1802件,增強市場活力。
大力弘揚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與中央宣傳部聯合開展“用公開促公正,建設核心價值”主題教育活動,出台在人民法院工作中培育和踐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的意見,充分發揮司法的教育、評價、指引和示范功能。有關法院依法審理首例“斑馬線罰款案”、首例姓名權行政案件,樹立行為規則,引領社會風尚。北京市第三中級法院依法審理世奢會(北京)國際商業管理有限公司訴相關媒體案件,認定有關報道不構成侵權,切實保護新聞媒體輿論監督權。積極拓展法治宣傳途徑,傳播法治正能量。
加強國際司法協助和交流。擴大國際司法協助覆蓋面,辦理相關案件2210件,加強司法合作,服務我國企業“走出去”。成功舉辦博鰲亞洲論壇環境司法分論壇和金磚國家大法官論壇。
三、堅持司法為民,努力滿足人民群眾多元司法需求
保護民生權益。各級法院審結一審民事案件622.8萬件,其中涉及消費、教育、醫療、住房、就業等案件72.2萬件。探索家事審判改革,審結婚姻家庭等案件173.3萬件。湖南、寧夏等地法院與婦聯加強聯動,浙江省溫州市等地法院針對家庭暴力頒發人身安全保護令,保護婦女兒童人身安全。推廣河南等地法院維護農民工權益經驗,審結拖欠農民工工資等涉農案件30萬件。推廣河南、安徽、湖北法院涉軍維權“鄂豫皖模式”,切實維護國防利益和軍人軍屬合法權益。
保護人民群眾環境權益。從嚴懲治污染環境犯罪,審結污染環境、破壞資源等犯罪案件1.9萬件,同比上升18.8%。發布審理環境侵權案件司法解釋和審理檢察機關提起公益訴訟案件實施辦法,各級法院審結涉環保民事案件7.8萬件,著力服務保障綠色發展。江蘇等地法院試行“勞役代償”、“異地補植”等責任承擔方式,增強環境資源案件審判效果。加強環境公益訴訟工作,福建法院審結新環保法施行后首例環境民事公益訴訟案件。
保障人民群眾“舌尖上的安全”。聯合相關部門,加強行政執法與刑事司法銜接,各級法院審結生產銷售有毒有害食品等犯罪案件10349件。妥善審理食品買賣、餐飲服務等民事案件,嚴格追究違法生產經營者責任,最大限度保護消費者合法權益。
加強行政審判和國家賠償工作。認真貫徹新修改的行政訴訟法,解決“民告官難”問題,各級法院受理一審行政案件24.1萬件,審結19.9萬件,同比分別上升59.2%和51.8%。依法審理征地、拆遷等案件,回應群眾關切,支持、監督行政機關依法行政。山西、重慶、貴州、甘肅等地法院積極探索跨行政區域管轄行政案件,保障公正審判。出台加強刑事冤錯案件國家賠償工作的意見。各級法院審結國家賠償案件5439件,決定賠償金額2.4億元。
保護港澳台同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審結涉港澳台、涉僑案件1.7萬件,辦理送達文書、調查取証、罪贓移交等司法互助案件1.1萬件,出台認可執行台灣地區民事判決和仲裁裁決的規定,切實維護香港、澳門、台灣同胞和歸僑僑眷合法權益。
讓司法更加貼近人民群眾。推廣安徽“合肥經驗”,加快訴訟服務大廳、訴訟服務網、12368訴訟服務熱線“三位一體”的訴訟服務中心建設,為當事人提供線上線下、方便快捷的訴訟服務。推行網上立案、巡回立案,加強人民法庭工作,內蒙古、雲南、西藏、新疆等地法院到邊遠、高寒地區開展巡回審判,打通司法服務群眾“最后一公裡”。進一步推廣陝西省富縣“群眾說事、法官說法”工作經驗,積極參與基層治理。加強司法救助,為當事人減免訴訟費2.6億元。推廣四川“眉山經驗”,堅持調解先行,完善訴調對接,支持相關組織開展醫療衛生、交通事故、保險理賠等專業調解。各級法院以調解方式處理案件498.1萬件。加強繁簡分流,依法適用簡易程序、小額訴訟程序、刑事案件速裁程序,減輕群眾訴累。聯合相關部門制定保障律師執業權利的規定,保障律師閱卷、辯護等權利。建立律師服務平台,完善網上立案、查詢等功能,方便律師參與訴訟。
四、堅持從嚴管理,進一步加強人民法院隊伍建設
扎實開展“三嚴三實”專題教育。深入整治法院工作中的不嚴不實問題,查處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的法院干警378人,持之以恆改進司法作風。加強黨建工作,堅持抓黨建帶隊建促審判。認真貫徹落實習近平總書記重要批示精神,深入開展向鄒碧華同志學習活動,涌現出以劉黎、黃志麗、才讓旺杰、陳海發、馬彩雲等為代表的一批先進典型。
深入推進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斗爭。堅決落實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制定責任追究辦法,落實“一案雙查”,對575名履職不力的法院領導干部進行黨風廉政問責。認真落實《中國共產黨廉潔自律准則》和《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嚴格執行法官法和法官職業道德基本准則,繼續落實“五個嚴禁”、“十個不准”、司法巡查、審務督察等鐵規禁令和工作制度。堅持以零容忍態度堅決懲治司法腐敗,最高人民法院查處本院違紀違法干警14人,各級法院查處利用審判執行權違紀違法干警721人,其中移送司法機關處理120人,堅決清除隊伍中的害群之馬。
著力提高法院隊伍職業素養。拓寬選人渠道,優化隊伍結構,最高人民法院從地方法院公開遴選7名審判員。建立法律研修學者和實習生制度,創新人才培養機制。加強教育培訓,最高人民法院直接培訓干警1.4萬人次,各級法院培訓干警27.7萬人次。以人才智力支援為重點,加大對新疆、西藏及四川、雲南、甘肅、青海四省藏區法院的援助力度。加強民族地區雙語法官培養工作,推動實施“千人計劃”,提高民族地區法官素質。
五、自覺接受監督,不斷改進人民法院工作
依法接受人大監督。最高人民法院認真落實十二屆全國人大三次會議上代表提出的意見建議,制定分工方案,加強督查督辦。向全國人大常委會專題報告行政審判和刑事案件速裁程序試點情況,根據審議意見改進工作。在全國人大代表學習班上專題報告法院改革情況。組織10批全國人大代表視察人民法院。通過邀請代表視察、參加會議、旁聽庭審等方式聽取代表意見790人次。辦理代表建議280件。根據代表建議,加大對暴力傷醫、家庭暴力、性侵未成年人等違法犯罪懲治力度。
認真接受政協民主監督。參加全國政協“推進人民法院司法體制改革”專題協商會,廣泛凝聚共識。走訪接待全國政協委員90人次。辦理政協提案120件。完善與民主黨派、工商聯、人民團體、無黨派人士溝通協調機制,積極參加全國政協社會和法制委員會等就司法體制改革組織的專題調研,認真聽取意見。
依法接受檢察機關訴訟監督。認真辦理檢察建議,積極配合檢察機關履行訴訟監督職責,高度重視檢察機關對生效裁判提起的抗訴,依法審理最高人民檢察院提起抗訴的馬樂利用未公開信息交易案並將緩刑改判為實刑,共同維護司法公正。
廣泛接受社會監督。加強特約監督員和特邀咨詢員履職保障,健全司法決策征求意見機制。最高人民法院首次邀請人大代表、政協委員、專家學者列席審判委員會會議,主動接受監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