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03月07日07:36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遼寧大學副校長楊鬆代表
以法治力量推動社會治理
基層社會治理的關鍵是激活每個社會細胞。以法治力量推動基層社會治理,是良法善治的根本要求。基層社會治理創新,要運用法治思維、法治理念、法治方式來完善基層社會治理中的各項制度、鞏固社會治理成果。為推動基層社會治理提供法治保障,還需要從3個方面著力:一是建立科學的基層社會治理主體權責體系。梳理不同治理主體、治理權限的關系,確保基層治理主體的權責相匹配,充分調動各類治理主體參與治理的積極性。二是探索適合於基層矛盾糾紛解決的多元和便捷機制,暢通矛盾糾紛解決途徑、提高糾紛解決效率。要充分發揮基層調解中心、居委會(村委會)的糾紛調解作用,發揮法律職業共同體的力量,真正將社會矛盾化解在基層。三是重點解決中小微企業、個體企業發展中的經濟糾紛問題,將法治化營商環境建設與基層社會治理創新有機結合。
(本報記者申智林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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