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彭雪峰委员:化解矛盾维护正义 让法律援助“阳光普照”

2013年03月13日04:37    来源:人民政协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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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闻背景

法律援助工作是党和政府联系群众的重要桥梁和纽带,是切实服务民生、化解矛盾纠纷、维护公平正义、创新社会管理的重要手段,对促进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大的价值和意义。

“当前法律援助专门机构大多设在我国东部大、中城市,而相对偏远的中西部地区和经济发达地区的弱势群体同样需要大量的法律援助服务,应由政府主导,率先垂范,进一步全方位推进,让更多的需求者能够获得优质高效的法律援助服务,让法律援助的‘阳光’沐浴到每一个角落。”全国政协委员、北京大成律师事务所彭雪峰说。

两会期间,作为一位法律工作者,彭雪峰委员分析了我国中、西部法律援助的差异,以及法律援助在社会管理创新中的重要作用。

“在社会管理制度体系中,法律援助是一项重要的民生性司法救济保障制度,法律援助职能在多个方面与社会管理创新的基本任务殊途同归。当今社会法制逐步健全,法律体系日趋完善,法律法规繁多,法律活动的专业性、职业性突显。大部分地方设有法律援助中心,但全国各地法律援助中心的设置差异还是比较大,目前有近170多个县还没有律师事务所,不能为基层群众提供便民法律服务。当权利受到侵害的时,公民仅靠个人的知识和能力获得平等权利、保护是十分困难的,社会弱势群体和困难群众更是如此。”彭雪峰委员说。

谈到偏远地区法律援助情况,彭雪峰委员十分担忧,“我曾经几十次到过西部地区,那里因为经济欠发达原因,律师年收入很低,而帮当地群众打官司,群众一般会送些土特产,大的案子则牵一头羊表示感谢。在这种状况下,则需政府加强实际引导,多条腿走路,尽可能在较短时间内给予法律援助支持,更加需要法律志愿者主动自觉行动,为经济欠发达地区提供法律帮助。” (鲍蔓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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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磊、杨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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