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3日电 (记者 何娇)从2013年1月1日起,被称为“史上最严交规”的《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使用规定》正式实施。就在人们为交警部门对机动车驾驶员的管理进一步加强而叫好时,全国人大代表、浙江省奉化市萧王庙街道滕头村党委书记傅企平发出了另一种声音:交警部门不应只对机动车“高压管制”,对非机动车也应该加强管理。
“道路交通秩序由机动车、非机动车等诸多因素组成,单单对机动车保持高压严管态势,放任非机动车横行,显然无法使道路交通有序。”傅企平指出,有调查显示,现在的驾驶员开车时最担心的是电瓶车等非机动车。如今,非机动车违章驾驶现象时有发生,但一旦这些非机动车方与机动车方发生事故,法律基于同情弱者的原则,在处理时往往明显偏向非机动车,使其更加有恃无恐。
傅企平建议,交警部门可为非机动车建立相关档案,记录其违规行为,类似于银行的信用记录。在非机动车驾驶者考驾照、交通肇事理赔等处理中,重点参考该信用档案,或者定期公布,从道义角度加以制约。
对于在全国各大城市保有量较大的电瓶车,傅企平特别指出,由于车速较快、驾驶者缺乏相关交通知识,电瓶车已成交通事故的重要因素之一。因此,建议电瓶车驾驶员上路前需要培训道路交通相关知识,合格后才允许上路,在条件成熟后,要求电瓶车驾驶者考证上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