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3月9日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大会发言。会上,全国工商联党组成员、专职副主席,中国民(私)营经工商联济研究会会长庄聪生作了题为《用法治为民营经济发展保驾护航》的发言。以下是发言内容摘要:
没有强有力的法治保障,“小富即安、大富不安”的情绪就难以消除。去年初,全国工商联访谈了630多位企业出资人,不少人感觉“创业不荣耀、致富不自豪”,“不挣钱心慌,挣钱也心慌,挣得越多心越慌”,“人身财产权不能得到有效保护”是他们“最大的担忧”。企业家是社会的稀缺资源,是市场经济的活力之源和宝贵财富。一个优秀的企业家可以带动一个行业的发展,可以安置几万甚至十几万人就业。
当然,民营企业出资人中也有少数害群之马,有的官商勾结、制假造假,有的无视安全生产和环境保护等,对这些人要依法惩处。但整体看,广大民营企业家的财富是创业创新、依法经营和付出艰辛劳动的成果,理应得到社会的尊重和认可。如果不能在全社会树立私有财产不可侵犯的法治理念,不能保护民营企业和出资人的人身财产权益,就无法激发创业创新创富的积极性,甚至可能诱发社会仇富心态,对先富起来的人形成排斥,导致社会稀缺资源的严重流失。
我们建议,把树立和维护法律权威放在重要位置,坚持科学立法、从严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依法保护民营经济财产不受侵犯、保护民营企业经营不受干扰、保护企业家的人身安全和致富名誉不受损害。
同时,要加强对民营企业出资人的教育引导,帮助他们增强法治意识,诚实守信、依法经营、公平竞争、照章纳税,积极履行社会责任,树立良好社会信誉和自身形象。我们要通过全面深化改革和法治中国建设,实现权利平等、机会平等、规则平等,让民间资本活力充分迸发,让创造社会财富的源泉充分涌流,使民营经济得到法治保障、享受改革红利!为实现两个百年目标而努力奋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