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 “律师执业要遵守宪法、遵守法律”
记者提问:西方媒体对于所谓维权律师被逮捕有很多报道,有评论认为这与中国推进全面依法治国相矛盾,人大对此如何评价?
傅莹答:律师是中国社会主义法治建设一个非常重要的力量。中国的律师成长是比较快的,大概是1979年恢复了中国的律师制度,当时全国的律师加在一起就2000多人,现在已经到30多万人了,所以这本身就是一个很大的进步。
关于外界经常议论到的一些个案,我想司法部门会依法处理。我倒是想说,我认为“维权律师”的提法,我听很多人讲不是很赞同这么讲,好像要把我们的律师队伍做一个政治划分。律师首先应该是守法的模范,根据我们国家律师法的规定,律师执业要遵守宪法、遵守法律,如果律师知法违法也要面对法律的惩处。
现在我们全面推进依法治国,一个律师队伍的健康成长,对各项法律的正确实施、对维护社会公平正义都是不可或缺的,都是非常重要的。对律师来讲,律师依法执业的权利也要得到保障。
4、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注意听取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代表的意见
记者提问:请问境外非政府组织管理法草案审议的情况,将在最近还是在不远的将来对这部法律进行更进一步的审议和通过?
傅莹答:关于非政府组织管理法,人大常委会去年进行了两次审议,这部法律草案的全文在网上都公布了,在广泛地征求意见,不光是征求国内方方面面的意见,因为这部法律将来的实施确实是要涉及到外国组织和个人在中国的权益,所以也注意听取了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代表、外国机构的意见。我们也组织了德国的境外非政府组织的一次专门的座谈会,好像是外交部的副部长与德国的非政府组织进行座谈,交换了意见。我自己到美国访问时,听到美国有不少关于这部法律的关心和关注,我做了很多解释,同时也带回来很多建议和意见。应该说,这部法律听取各方意见的工作做得比较充分。现在还没有准确的定哪次常委会提交审议,主要还是要梳理各方的建议、意见,把这部法律修改完善好。
我们需要在法律当中明确哪些行为是违法的、禁止的,主要就是要提供一个更加规范的法治环境,而不是阻止或限制境外非政府组织在中国有益合法的活动。
5. 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衔接形成完整监督链条
记者提问:请问人大的监督到底效果怎么样?是否会进一步通过质询来回应社会的关切?
傅莹答:人大及其常委会在监督方式上,这些年是有很多创新的,有很多加强和努力的。我举一个例子,就是你提到执法检查,它一个很重要的监督形式,现在我们在监督当中把执法检查和专题询问衔接起来,形成一个比较完整的监督链条。
去年对六部法律进行执法检查,其中有一部是职业教育法,这是关系到大量年轻人未来的就业,关系到我们国家“中国制造”水准的提高,这次执法检查是我们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同志亲自率领的,回来以后也是他本人向人大常委会作的报告。专题询问时是刘延东副总理来的,还带了几位部门负责人,讨论也是比较热烈的。
这次执法检查和整个监督过程推进了很多实实在在改进的措施,我们前两天听了教育部门的反馈报告,他们认为措施非常好,我们非常关心这些措施将来能不能落地,所以还是要继续跟踪,我们讲监督没有休止符,要不断地推进下去,直到看到一个好的结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