6、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今年准备修订行政监察法
记者提问:这一年来,全国人大在反腐治本方面是否有什么新的举措?此外,在您看来,当前的反腐是否已经到了一个节点,就是进入了一个已经建章立制的阶段?
傅莹答:反腐败没有死角,包括全国人大和各级人大,只要有人大代表涉嫌违纪违法都应该面对纪律的审查或者法律的审判。本届人大以来,到去年底,已经有43人辞职,罢免了27人。这些人不少都是因为违纪违法,被选举单位罢免,或者是本人主动向选举单位提出辞职,包括涉嫌违纪违法。国家宪法和代表法赋予全国人大代表依法享有参加行使国家权力的各项权利,同时规定必须模范遵守宪法和法律。习近平总书记在中纪委六次会议上强调,反腐败要标本兼治。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正是要在反腐败的治本之道上积极发挥作用,落实中央提出来的加快推进反腐败国家立法的重要任务。重点是在我们制定各项法律或修订各项法律的过程当中,要加强反腐败的内容,构建我们国家完善的反腐败法律规范体系。
2015年重点是刑法修正案(九)当中强化了反腐败的内容,今年的重点准备修订行政监察法。在国际方面,我们正在制定国际刑事司法协助法,人大常委会也已经批准了与51个国家有关刑事司法协助的双边条约。另外,中国还是联合国反腐败公约的缔约方,我们和其他缔约方一起加强这方面的合作。
7、《老年人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发现不少问题
记者提问:现在社会上有学者提出,我们国家已经进入到老龄化社会,在应对人口老龄化方面,想请问发言人,我们有什么样应对的举措?
傅莹答:我们确实需要对加快出现的老年社会趋势有一定的考虑和准备,人大常委会去年对《老年人权益保障法》进行了执法检查,也发现不少问题。比如“空巢”、“失能”老人的照顾问题,比如跨省医疗、异地结算还面临一些困难,尤其是大量农村老人的养老问题,都提上日程了。所以,在执法检查当中也提出许多重要的意见和建议。比如加强养老服务体系建设和人才培养、储备。再比如能不能建立高龄补贴等。总之,社会总是在发展,我们的法律和政策都要跟上社会的需要。
8、反家暴法公权力对家庭的介入比较克制
记者提问:《反家庭暴力法》开始正式实施了。这部法律作为中国首部综合性的反家暴立法,它的一些亮点体现在哪儿?家暴中很多受害者大多数是妇女和儿童,对于这些弱势群体,立法机关是不是会有一些进一步的措施相继出台?
傅莹答:反家暴法出台之后,与刑法、治安管理处罚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等共同形成一个法律框架,更好地制约家庭暴力行为,像一个“保护伞”来维护、鼓励家庭和谐。这个内容,关注的焦点一直是公权力对家庭的介入,中国人家庭观念比较强,在这部法的设计当中应该说公权力的介入还是比较克制的,只有在家庭不能够自制的情况下,公权力才被动介入,并且完全是在尊重受害人真实意愿的基础上才会去介入。对这部法律,人大会继续关注其实施情况。
另外,说到中国的弱势群体,如何保障和保护留守儿童是中国社会的一个痛点。最近这些年出现很多恶性事件,地方政府、地方组织还是要负起监督责任,掌握全面情况,督促监护人。无论是地方政府还是社会组织,都不可能完全取代家庭。根据我们国家的民法通则的规定,父母对子女有监护义务,如果长期不履行监护责任,尤其出现恶性的严重事件,父母也是要面对法律的追究。当然,没有父母愿意离开自己的子女,中国现在大量的打工群体也是一个社会现实。所以,在城镇化建设的过程当中,还是要加快社会服务保障能力的建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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