魏炳锋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理工大学党委书记郭大成(人民网 魏炳锋 摄) |
人民网北京3月12日电 (记者 魏炳锋)“近年来,高校科研经费使用和管理不断趋于规范,但少数高校科研人员非正常甚至违规违法使用科研经费的现象也时有发生。” 全国政协委员、北京理工大学党委书记郭大成日前在接受记者采访时建议,应进一步完善我国科研经费的间接成本机制,并定制专门针对我国大学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的制度。
郭大成说,从我国现行科研经费管理的政策体系来讲,未能体现和确认科研项目开展过程的全面成本,却片面强调课题负责人负责制的科研经费使用与管理制度,在一定程度上扭曲了科研人员与所从事科研劳动之间的关系,使得本应从科研工作中获取报酬、体现劳动价值的劳动与收获之间的自然关系被人为剥离,加之允许列支成本的设置不尽合理,造成了科研经费使用的种种乱象。
郭大成认为,除了个别人为因素和一些项目承担单位对科研经费的使用管理不到位因素以外,现行科研经费使用管理制度设计本身的缺陷则是导致经费非正常使用的重要因素。要解决这一问题,就要在分析清楚高校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特点及由此产生的问题基础上,借鉴国外成熟的、专门针对大学科研资助的“间接成本制度”,提出适合我国高校科研特点的经费使用管理制度。
在目前的制度框架下,高校对科研经费的使用实际存在监控机制不完善、监管效能不充分的问题,根源在于高校基于单纯的“课题制”管理制度,绝大部分课题经费由课题负责人直接开支,学校对于课题经费成本开支的监督和控制力度相对较小,有效的监督管理措施不易落实。相对于科研院所对科研经费的统筹开支和统一使用,高校科研经费管理留给课题组的支配权力过多、份额过大,造成课题研究过程中高校用于科研保障的公共成本无法得以计入,而课题组一些非真实成本开支却可能会计列其中,这样的确容易导致一些经费使用的问题。
郭大成提出,政府财政和科技管理部门对于大学科研的经费资助,其使用管理的制度设计不应基于简单的普遍适用原则,需要充分考虑大学科研及其经费使用方面的特性,站在积极发挥国家创新体系主力军作用的高度,借鉴国外成熟的、专门针对大学科研资助的“间接成本制度”,通过完善和全面覆盖高校科研经费的间接成本管理制度,科学合理地针对高校科研经费的制度设计,从根本上治理高校科研经费使用的问题,充分调动大学科技创新的积极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