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民經濟和社會發展第十四個五年規劃和2035年遠景目標綱要【6】

2021年03月13日08:57   來源:人民網-人民日報   手機看新聞

  第五篇  加快數字化發展 建設數字中國

  迎接數字時代,激活數據要素潛能,推進網絡強國建設,加快建設數字經濟、數字社會、數字政府,以數字化轉型整體驅動生產方式、生活方式和治理方式變革。

  第十五章  打造數字經濟新優勢

  充分發揮海量數據和豐富應用場景優勢,促進數字技術與實體經濟深度融合,賦能傳統產業轉型升級,催生新產業新業態新模式,壯大經濟發展新引擎。

  第一節  加強關鍵數字技術創新應用

  聚焦高端芯片、操作系統、人工智能關鍵算法、傳感器等關鍵領域,加快推進基礎理論、基礎算法、裝備材料等研發突破與迭代應用。加強通用處理器、雲計算系統和軟件核心技術一體化研發。加快布局量子計算、量子通信、神經芯片、DNA存儲等前沿技術,加強信息科學與生命科學、材料等基礎學科的交叉創新,支持數字技術開源社區等創新聯合體發展,完善開源知識產權和法律體系,鼓勵企業開放軟件源代碼、硬件設計和應用服務。

  第二節  加快推動數字產業化

  培育壯大人工智能、大數據、區塊鏈、雲計算、網絡安全等新興數字產業,提升通信設備、核心電子元器件、關鍵軟件等產業水平。構建基於5G的應用場景和產業生態,在智能交通、智慧物流、智慧能源、智慧醫療等重點領域開展試點示范。鼓勵企業開放搜索、電商、社交等數據,發展第三方大數據服務產業。促進共享經濟、平台經濟健康發展。

  第三節  推進產業數字化轉型

  實施“上雲用數賦智”行動,推動數據賦能全產業鏈協同轉型。在重點行業和區域建設若干國際水准的工業互聯網平台和數字化轉型促進中心,深化研發設計、生產制造、經營管理、市場服務等環節的數字化應用,培育發展個性定制、柔性制造等新模式,加快產業園區數字化改造。深入推進服務業數字化轉型,培育眾包設計、智慧物流、新零售等新增長點。加快發展智慧農業,推進農業生產經營和管理服務數字化改造。

  第十六章  加快數字社會建設步伐

  適應數字技術全面融入社會交往和日常生活新趨勢,促進公共服務和社會運行方式創新,構筑全民暢享的數字生活。

  第一節  提供智慧便捷的公共服務

  聚焦教育、醫療、養老、撫幼、就業、文體、助殘等重點領域,推動數字化服務普惠應用,持續提升群眾獲得感。推進學校、醫院、養老院等公共服務機構資源數字化,加大開放共享和應用力度。推進線上線下公共服務共同發展、深度融合,積極發展在線課堂、互聯網醫院、智慧圖書館等,支持高水平公共服務機構對接基層、邊遠和欠發達地區,擴大優質公共服務資源輻射覆蓋范圍。加強智慧法院建設。鼓勵社會力量參與“互聯網+公共服務”,創新提供服務模式和產品。

  第二節  建設智慧城市和數字鄉村

  以數字化助推城鄉發展和治理模式創新,全面提高運行效率和宜居度。分級分類推進新型智慧城市建設,將物聯網感知設施、通信系統等納入公共基礎設施統一規劃建設,推進市政公用設施、建筑等物聯網應用和智能化改造。完善城市信息模型平台和運行管理服務平台,構建城市數據資源體系,推進城市數據大腦建設。探索建設數字孿生城市。加快推進數字鄉村建設,構建面向農業農村的綜合信息服務體系,建立涉農信息普惠服務機制,推動鄉村管理服務數字化。

  第三節  構筑美好數字生活新圖景

  推動購物消費、居家生活、旅游休閑、交通出行等各類場景數字化,打造智慧共享、和睦共治的新型數字生活。推進智慧社區建設,依托社區數字化平台和線下社區服務機構,建設便民惠民智慧服務圈,提供線上線下融合的社區生活服務、社區治理及公共服務、智能小區等服務。豐富數字生活體驗,發展數字家庭。加強全民數字技能教育和培訓,普及提升公民數字素養。加快信息無障礙建設,幫助老年人、殘疾人等共享數字生活。 

  第十七章  提高數字政府建設水平

  將數字技術廣泛應用於政府管理服務,推動政府治理流程再造和模式優化,不斷提高決策科學性和服務效率。

  第一節  加強公共數據開放共享

  建立健全國家公共數據資源體系,確保公共數據安全,推進數據跨部門、跨層級、跨地區匯聚融合和深度利用。健全數據資源目錄和責任清單制度,提升國家數據共享交換平台功能,深化國家人口、法人、空間地理等基礎信息資源共享利用。擴大基礎公共信息數據安全有序開放,探索將公共數據服務納入公共服務體系,構建統一的國家公共數據開放平台和開發利用端口,優先推動企業登記監管、衛生、交通、氣象等高價值數據集向社會開放。開展政府數據授權運營試點,鼓勵第三方深化對公共數據的挖掘利用。

  第二節  推動政務信息化共建共用

  加大政務信息化建設統籌力度,健全政務信息化項目清單,持續深化政務信息系統整合,布局建設執政能力、依法治國、經濟治理、市場監管、公共安全、生態環境等重大信息系統,提升跨部門協同治理能力。完善國家電子政務網絡,集約建設政務雲平台和數據中心體系,推進政務信息系統雲遷移。加強政務信息化建設快速迭代,增強政務信息系統快速部署能力和彈性擴展能力。

  第三節  提高數字化政務服務效能

  全面推進政府運行方式、業務流程和服務模式數字化智能化。深化“互聯網+政務服務”,提升全流程一體化在線服務平台功能。加快構建數字技術輔助政府決策機制,提高基於高頻大數據精准動態監測預測預警水平。強化數字技術在公共衛生、自然災害、事故災難、社會安全等突發公共事件應對中的運用,全面提升預警和應急處置能力。

  第十八章  營造良好數字生態

  堅持放管並重,促進發展與規范管理相統一,構建數字規則體系,營造開放、健康、安全的數字生態。

  第一節  建立健全數據要素市場規則

  統籌數據開發利用、隱私保護和公共安全,加快建立數據資源產權、交易流通、跨境傳輸和安全保護等基礎制度和標准規范。建立健全數據產權交易和行業自律機制,培育規范的數據交易平台和市場主體,發展數據資產評估、登記結算、交易撮合、爭議仲裁等市場運營體系。加強涉及國家利益、商業秘密、個人隱私的數據保護,加快推進數據安全、個人信息保護等領域基礎性立法,強化數據資源全生命周期安全保護。完善適用於大數據環境下的數據分類分級保護制度。加強數據安全評估,推動數據跨境安全有序流動。

  第二節  營造規范有序的政策環境

  構建與數字經濟發展相適應的政策法規體系。健全共享經濟、平台經濟和新個體經濟管理規范,清理不合理的行政許可、資質資格事項,支持平台企業創新發展、增強國際競爭力。依法依規加強互聯網平台經濟監管,明確平台企業定位和監管規則,完善壟斷認定法律規范,打擊壟斷和不正當競爭行為。探索建立無人駕駛、在線醫療、金融科技、智能配送等監管框架,完善相關法律法規和倫理審查規則。健全數字經濟統計監測體系。

  第三節  加強網絡安全保護

  健全國家網絡安全法律法規和制度標准,加強重要領域數據資源、重要網絡和信息系統安全保障。建立健全關鍵信息基礎設施保護體系,提升安全防護和維護政治安全能力。加強網絡安全風險評估和審查。加強網絡安全基礎設施建設,強化跨領域網絡安全信息共享和工作協同,提升網絡安全威脅發現、監測預警、應急指揮、攻擊溯源能力。加強網絡安全關鍵技術研發,加快人工智能安全技術創新,提升網絡安全產業綜合競爭力。加強網絡安全宣傳教育和人才培養。

  第四節  推動構建網絡空間命運共同體

  推進網絡空間國際交流與合作,推動以聯合國為主渠道、以聯合國憲章為基本原則制定數字和網絡空間國際規則。推動建立多邊、民主、透明的全球互聯網治理體系,建立更加公平合理的網絡基礎設施和資源治理機制。積極參與數據安全、數字貨幣、數字稅等國際規則和數字技術標准制定。推動全球網絡安全保障合作機制建設,構建保護數據要素、處置網絡安全事件、打擊網絡犯罪的國際協調合作機制。向欠發達國家提供技術、設備、服務等數字援助,使各國共享數字時代紅利。積極推進網絡文化交流互鑒。

 

(責編:胡永秋、牛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