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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热议:公权力作怪 从“房姐”事件看户籍制度改革

2013年03月11日04:59    来源:人民政协报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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委员热议:公权力作怪 从“房姐”事件看户籍制度改革

1月20日前后,网上热传神木县农村商业银行副行长龚爱爱在京有20多套房产,总价值近10亿元,此外她还有另一个名为龚仙霞的身份证,她因此被网民称为“房姐”。随后,龚爱爱又被披露在北京实际拥有房产41套、拥有三个虚假户口。3月8日,检察机关对涉嫌伪造国家机关公文、印章罪的陕西“房姐”龚爱爱批准逮捕。在当下有人为改个名字东奔西跑的时候,“房姐”事件无疑引发了社会对加快推进户籍制度改革的高度关注。

◆◆◆钟晓渝委员

“房姐”背后是公权力在作怪

“房姐”、“房妹”这类的“户多多”揭开了多年来户籍管理乱象的冰山一角。全国政协委员、深圳市司法局副局长钟晓渝委员认为,冰山下面的公权力更需约束。

钟晓渝说,在“房姐”事件中,一批政府工作人员参与其中,为其造假提供便利,或直接参与造假。而这些年来假户口、假身份证、假护照、假学历层出不穷,背后是政府诚信的缺失,进而带来整个社会诚信的缺失。

“要重塑政府诚信,就要加强对公权力的约束。”钟晓渝认为,加强对公权力的约束,要通过加强对掌握公权力的人的约束来实现,建立健全官员问责制是重要举措。建立健全官员问责制可以从刑事责任、行政责任、纪律责任、道义责任等方面区分官员责任,并进一步明确问责范围和问责对象,进而制定科学合理的问责程序,还要妥善处理好问责官员去向。既要防止对那些被问责的官员一棍子打死,也要防止过快地让其复出。比如可以规定其复出期限,或对那些确有所长,或在实践中重新赢得社会尊敬的,可以通过公开的方式,确定其重新任职。在有一定条件的基础上,则应尽快制定问责法。

钟晓渝认为,在做好事后问责的同时,还应做好事先预防,才可以减少和遏制问题发生。“当前预防职务犯罪主体不明确、职责不清楚、程序不规范、制度不健全等问题,已经困扰了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发展。因此,通过立法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加以规范显得很有必要。”钟晓渝建议,制定预防职务犯罪法,通过法律的形式对职务犯罪预防工作做出明确规定。法律应明确职务犯罪的定义。由于职务犯罪预防涉及多个部门和单位,其主体应是多元的,可以将预防腐败局、检察机关、监察机关和审计机关作为职务犯罪预防的主体,并明确相应职责。

他还建议:在预防职务犯罪法中,可以规定职务犯罪预防工作的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规定可以采取的预防措施,如公开办事程序、公开投诉渠道、开展预防职务犯罪宣传、进行行贿犯罪档案查询、完善行政执法责任制和执法过错责任追究制等;并对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的监督和保障予以明确。

◆◆◆郭广昌委员

破解户籍制度改革的瓶颈

我国的户籍制度形成于计划经济时代,被认为是“二元经济结构”的最显著标志之一,也是目前被社会各界普遍批评的一种具有福利身份区隔和歧视性的制度。对于户籍制度改革的共识是众多改革之中最为充分的。但是,也是改革领域内对目标、方向与路径,认识最不统一,被利益绑架最深,最缺乏改革动力的一个制度。

“随着户籍制度的弊端日益凸现,就理论而言,户籍制度必须改革。公民应该享有自由流动的权利,从价值取向上来说一点问题也没有。”郭广昌委员说:“必须看到我们国家很大、人口众多,区域发展还不平衡。社会很多元、结构很复杂,很多问题从一个点上看是合理的,从全局看就是不合理的;从长期看是合理的,从短期看又还没到那个份上。对于户籍制度改革,我觉得不能期望一蹴而就,更多的是在改革进程中形成共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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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杨磊、段欣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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