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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立国:民政部门从三方面对社会捐赠资金进行监督检查

2013年03月13日11:49    来源:人民网    手机看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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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部长李立国 人民日报记者 李维娜 摄

人民网北京3月13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天上午10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召开记者会。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副部长姜力、窦玉沛就“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服务”等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的提问。

中国会计报记者提问:我有一个问题是关于捐赠款项的,现在我们对捐赠款项是否建立了严格的监督机制?另外,对于善款的应用是否采取了绩效评价的有效措施?

民政部部长李立国回答说:社会捐赠资金是纳入到政府的监督和检查之中的。按照公益事业捐赠法的规定,在发生自然灾害时,政府及其相关部门可以接受社会捐赠资金,因此在遭遇重特大自然灾害由地方政府及其民政部门,包括民政部在内接受捐赠资金。

我们从三个方面进行监督检查:一是由民政部会同有关部门对资金的使用情况、使用效果进行专项检查。

二是纪检监察、财政、审计等部门对捐赠资金的划拨到位使用情况进行专项的审计、监察。

三是民政部门对使用捐赠资金,在使用的基层单位和管理环节严格要求进行公示。这个公示的方式既是行政监督,也接受社会和群众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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民政部就“保障基本民生,发展社会服务”答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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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王宁、仝宗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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