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3月9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二次全体会议。全国人大常委会委员长张德江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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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会]
[图解:历年政府工作报告之“最”]
[图解:2014政府工作报告“强”硬词]
国家立法权是宪法赋予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重要职权。党的十八大提出了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的要求。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对全面深化改革作出总体部署,其中许多改革举措涉及人大立法工作。全国人大常委会要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全面深化改革总目标,坚持把立法决策与改革决策更好结合起来,抓紧制定和修改同全面深化改革相关的法律,从法律制度上推动和落实改革举措,充分发挥立法在引领、推动和保障改革方面的重要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