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天下午,全国政协十二届三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四次全体会议,多名政协委员就有关议题作大会发言。
全国政协委员、陕西省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巩富文作了题为《抓好“关键少数”推动法治进程》的大会发言。巩富文表示,要着力建立健全党员干部学法守法用法的各项机制。
巩富文委员建议:一是学习培训制度,加大公务员招录遴选考试中法律常识的比例,在公务员初任培训、任职培训以及日常培训中列入法律课程;二是考核任用制度,考察干部时增加关于遵守法律、依法办事情况的考核,考核制度中补充有关推进法治建设实绩的内容;三是追溯问责制度,对于违反法律规定的“乱作为”,不落实法律要求的“不作为”,不遵守法律程序的“擅作为”,无论还在任与否,都要严格追究责任,真正做到有权必有责,失职问责,违法追究;四是政务公开制度,由人民群众来监督党员干部的一言一行,真正做到警钟常鸣、警钟长鸣,有力确保依法履职、依法尽责。
巩富文说,运用法治思维治国理政,已经成为当前党员干部特别是领导干部面临的一场“大考”。这场“大考”,考的是党员干部如何营造法治环境,是不是牢记职权法定,做到办事依法、遇事找法、解决问题用法、化解矛盾靠法,是不是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因此,要形成党员干部自上而下与人民群众自下而上双向互动的法治氛围。依法完善监督体系。健全质询、问责、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人大监督、民主监督、行政监督、司法监督、审计监督、社会监督、舆论监督相互之间的衔接,形成监督的合力。始终坚定规则意识、谦抑意识、程序意识、有限性意识、利益平衡意识,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与公权力行使相关的事项中真切地感受到公平正义。通过党员干部带头遵守法律、执行法律,引领人民群众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全国上下共同努力,加速推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化进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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