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十二届全国人大三次会议新闻中心今天下午举行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阚珂,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郑淑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行政法室主任袁杰、刑法室主任王爱立、国家法室主任武增就立法法修改与立法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中国国际广播电台和国际在线记者提问:我想问一下,2015年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基本方略的开局之年,也是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届三中全会各项重要举措的关键一年,依法治国和依法行政都需要有法律的支撑,那么与各界的期待相比,中国的法治建设还存在哪些方面的不足?
阚珂:昨天张德江委员长在作常委会工作报告时,他在报告的第20页指出,常委会的工作还存在着一些差距和不足,有的法律解决实际问题的有效性不足,可操作性不强。我想这就是这一届常委会对过去一年工作在立法上存在的不足查找到的一个问题,我也细致地读了这个报告,在新的一年里,全国人大常委会将在各个方面推进立法工作。
张德江委员长的报告,我读了以后,简单进行了梳理,我想与大家进行一个交流。新的一年,立法要适应改革的需要,要坚持立法先行,实现立法和改革决策相衔接,做到重大改革于法有据,立法主动适应改革和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发挥立法的引领和推动作用,改革举措涉及法律立改废的,要及时启动立法程序。
具体来讲,实践证明行之有效的要及时上升为法律,实践条件还不成熟的、需要先行先试的,要按照法律程序做出授权。对不适应改革要求的法律,要及时修改和废除。昨天委员长作了报告之后,我读出来这是新的一年立法工作将要努力的一个方向以及要完成的重要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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