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薄绍晔发言 人民日报记者 雷声 摄
人民网北京3月8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天上午9时,全国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全国政协委员、中国残联维权部主任薄绍晔作题为《让残疾人和全国人民一起实现小康》的发言。
薄绍晔委员在发言时指出,残疾人普遍实现小康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内容,残疾人普遍实现收入翻番是我国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重要条件。各级政府应当根据残疾人的具体情况采取有针对性的措施,使有就业能力的残疾人实现经济收入的倍增,使丧失劳动能力的残疾人实现社会保障水平的倍增,从而使所有残疾人都能分享经济社会发展带来的成果,实现小康。
针对这一目标,薄绍晔委员建议:一、实现就业是提高残疾人经济收入的根本途径。就业是残疾人实现收入倍增的前提。依法按比例安排残疾人就业是所有用人单位的法定义务,用人单位不能以缴纳残疾人就业保障金替代安排残疾人就业;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国有企业应当认真研究确定适合残疾人就业的工作岗位,通过岗位预留、定向招录等方式安排残疾人就业,带动社会用人单位积极安排残疾人。有关部门对残疾人要开展就业培训,使残疾人能有一技之长,为就业创造条件。对农村残疾人扶持应当注重实效,要根据农村残疾人生产经营的具体情况,在资金支持、技术培训、生产资料提供等方面采取切实可行的扶助措施。
二、建立残疾人津贴制度是缩小收入差距的有效保障。建立残疾人津贴制度,直接提高残疾人收入,有助于缩减收入差距,改善残疾人的生活,使残疾人普遍受益。随着经济的快速发展,我国财政收入逐年增长,2012年全国公共财政收入已达117210亿元,保证了建立残疾人津贴制度的可行性。
三、完善社会保障制度是提高残疾人基本生活水平的重要依托。各级政府应当采取有效措施,确保残疾人实现应保尽保,重度残疾人可以单独、全额享受低保。落实城乡社会保险重度残疾人参保费用由政府财政代缴政策,并进一步扩大该政策的覆盖范围,使非重度残疾人也可以享受相应政策优惠。有关部门应尽快出台建立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的统一指导意见,督促各地普遍建立残疾人护理补贴制度,切实减轻重度残疾人的家庭负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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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协十二届一次会议第三次全体会议委员发言摘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