导语
2013年3月9日下午3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召开记者会。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信春鹰、法工委副主任郎胜;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姚胜等五位负责人就“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吴邦国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外交部部长答中外记者问] [商务部部长答记者问] [发改委主任答记者问] [更多策划]全国人大五位负责人就“人大工作”相关问题答记者问
- 【立法】郎胜谈未来五年立法方向:完善法律体系搞好顶层设计
- 【履职】何晔晖:人大代表闭会期间要做调研视察等五方面工作
- 【反腐】郎胜:进一步完善反腐立法 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
- 【权力制约】信春鹰: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要通过立法制度设计
- 【环保立法】信春鹰:环保法正在修订中 认真吸纳各方意见
- 【预算监督】姚胜:督促政府完善和规范全口径预算编制工作
- 【反家暴】陈斯喜:反家庭暴力立法还需要进一步研究、论证
- 【劳教制度】郎胜:有关部门正积极稳妥推进劳教制度改革
- 【税收法定】信春鹰:人大何时收回国务院税收立法权无时间表
- 【妇女权益】陈斯喜: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中发现问题已在改进
- 【县级财政】姚胜:县乡两级政府收支矛盾紧张问题较突出
全国人大五位负责人答记者问
瞭望周刊社记者:人大在加强预算监督方面都做了哪些工作?具体取得了什么成效?
姚胜:我们国家的人大在预算审查监督方面发挥作用,主要是通过三个途径来进行:一是决定预算,二是监督预算的执行,三是规范预算的管理。从决定预算方面来说,根据我国宪法和法律的规定,编制预算、执行预算属于政府的职责,审查批准预算、监督预算的执行是人大的职责。全国人大对预算的审查分为两个阶段:一是大会前,根据法律规定由财政经济委员会进行初步的审查,二是在大会期间,由各个代表团和各个专门委员会进行审查,最后由财政经济委员会根据各个代表团和各个专门委员会的审查意见,提出审查结果报告,并向大会主席团做审查结果报告,最后由代表大会对批准预算的决议进行表决。[详细]新京报记者:不开会期间代表在忙什么?怎样发挥一个人大代表在平常日的履职作用?
何晔晖:根据代表法的规定,代表在大会期间的工作和在闭会期间的活动都是执行代表职务,其中闭会期间的活动是代表为两会做的基础性工作,也是参加代表大会工作的一个延伸。代表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和自己的本职工作,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各方面的意见。我们的代表和西方的议员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我们的代表是兼职代表,绝大多数代表来自基层。全国现在目前是五级人大代表,总数大概是270多万人。这当中县乡人大代表大约是250多万人,是直接选举产生的,其余的代表,地市一级、省一级和全国人大代表,加起来不到20万人,是间接选举产生的。[详细]法制日报和法制网记者:专门委员会平时究竟做了哪些具体的工作?是如何开展工作的?
陈斯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每年开一次,全国人大常委会每两个月开一次,闭会期间的大量工作是专门委员会在做。9个专门委员会各有所长,各有工作领域。所以专门委员会有“常”和“专”的特点。具体讲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大工作中的作用,我可以用两个字来概括:“协助”,即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不直接决定问题,而是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立法、监督等方面的职权。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可以大致概括为三个方面。第一,提出议案、审议议案。第二,承办监督事项,并进行跟踪监督。三,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详细]中央人民广播电台和中国广播网记者:全国人大正在推动县级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工作,进展如何?
姚胜:在推进我国财政体制改革的过程中,首先要研究解决县乡两级的基本财力保障问题。在2005年我们提出了最低基本支出保障的问题。全国人大财经委在2008年的审查结果报告中进一步提出,要求政府部门用两到三年的时间建立起县级最低支出保障机制。随后几年,我们一再提出这样的意见建议,要求在2012年要把保障机制建立起来。近几年来国务院及其财政等部门在这方面积极努力,做了大量工作,出台了一系列的规定,增加了很多的投入,从2010年开始,每年中央财政都增加了几百亿元的投入。到2012年底,基本消除了全国县级基本财力保障缺口,全面实现了保工资保运转保民生的既定政策目标。[详细]中国日报记者:全国政法工作会议上提出今年要重点推进劳动教养制度的改革,有没有可能废除?
郎胜:我国劳动教养制度最早产生于上个世纪50年代,主要是针对一些违法行为人,对他们进行强制的集中教育。法律依据主要是1957年和1979年全国人大常委会批准的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决定和国务院关于劳动教养的补充规定这样两个文件执行的。在当时的历史条件下和以后的社会发展过程中,这个制度对预防和减少犯罪、维护广大人民群众的合法权益不受侵犯、维护社会秩序发挥了应有的作用。但是,随着民主法制建设的不断发展和法律制度的不断健全,随着尊重和保障人权这一宪法原则的落实和公民维护自身权利的意识的提高,这个制度在执行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弊端也暴露出来,需要与时俱进进行改革。[详细]检察日报和正义网记者:在未来五年,全国人大和常委会将怎样发挥作用,监督和制约公权力?
信春鹰:在设计法律制度的时候,从立法工作的角度一般要保持平衡,一方面要赋予行政管理部门足够的权力,同时也要设定一些界限。如果说怎么样把权力关进制度的笼子,就是要通过立法的制度设计,一方面要保证权力能够行使,特别是公共权力,我国处在改革发展的过程当中,需要主动地积极地去行使;但是另一方面,给公民、组织、法人,让他们能够有机会、有手段、有条件保护自己的权利。从这点来说,这个“笼子”就是法律制度。比如我们有行政诉讼制度,这是专门针对行政权的,你可以到法院去寻求救济。我们还有国家赔偿制度、行政复议制度等各种平衡手段。我理解这就是“权力的笼子”。[详细]中国妇女报和中华女性网记者:如何评价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法检查的成效?
陈斯喜:在座的记者席里面,女记者不少,提问题的女记者占多数,这是不是就体现了我们妇女权益保障法执法检查的成效了?妇女权益保障法的执法检查是十一届人大常委会一项很重要的工作,通过检查发现这部法律执行过程当中虽然取得了不少成绩,但是也还有不少问题,比如农村妇女出嫁以后土地权益的保障问题、妇女在就业上还不平等问题等。这些问题在执法检查报告当中都提出来了。国务院及其有关部门对执法检查报告,以及全国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审议意见非常重视,从向全国人大常委会反馈的整改情况看,对执法检查中发现的问题,有一些已经采取了一定的措施,有些正在进一步的研究改进。[详细]中国经营报记者:未来五年全国人大在税收法定方面有一些什么样的具体立法规划?
信春鹰:为什么大家这么关注这个问题,税收法定的根源在哪里?我仅从法律制度上给大家做一个解释。立法法是我国一部很重要的法律,是宪法相关法中非常重要的一部法律。立法法第8条规定了全国人大专署立法权的范围,税收立法是人大权力,但是人大可以授权。正是因为有这样的规定,1984年和1985年全国人大就授权国务院在税收、改革开放、经济改革等方面制定行政法规。1984年的授权决定已经废除,1985年的授权决定现在依然有效。至于什么时候收回,我们还要认真地研究、分析大家的意见,在适当的时候能够考虑这个问题。具体没有路线图,也没有时间表,但是我们会回应公众的关切。[详细]现场图集
全国人大负责人现场妙语
- ■ 郎胜 要进一步完善反腐败方面的立法,真正形成惩治和预防腐败的体系。
- ■ 陈斯喜 人大常委会闭会期间怎么办?是不是就不工作了?当然不是。大量工作是“常”和“专”的专门委员会在做。
- ■ 姚胜 要建立规范性制度,全口径预算到底哪些该进来,哪些不该进来,几本预算之间关系如何,都要完善。
- ■ 何晔晖 我们的代表和西方的议员有本质区别,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我们的代表是兼职,绝大多数来自基层。
- ■ 信春鹰 我们取得非常辉煌经济成就的同时在环境上付出巨大代价,这个代价必须停止、减少,要对现状说“不”。
2013年人大工作总体安排
- 【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
- 完善代表联系群众制度,认真办理代表议案和建议,组织好代表闭会期间活动,支持和保障代表依法履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