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答记者问 人民网记者 李维娜 摄
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天下午3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召开记者会。全国人大五位负责人就“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在介绍专门委员会工作时说,专门委员会在全国人大工作中的作用,可以用“协助”两个字来概括,即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职权。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不直接行使国家权力,不直接决定问题,而是协助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行使宪法和法律所赋予的立法、监督等方面的职权。
陈斯喜介绍,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的具体工作可以大致概括为三个方面。
第一,提出议案、审议议案。在全国人大或者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议案前,绝大多数都要先经有关专门委员会审议,比如像法律案都要经过法律委员会和相关委员会审议。此外可以直接提出议案,十一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负责起草了老年人权益保障法修订草案,去年提请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通过。
第二,承办监督事项,并进行跟踪监督。全国人大开展的执法检查、听取和审议专项工作报告等监督工作,具体都是由各专门委员会承办的,当然还有一些工作机构协助。如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一共听取审议了70个报告,其中51个是专项报告,所有这些报告都由相应的专门委员会负责承办。全国人大常委会审议专项报告提出了审议意见后,相关的专门委员会要进行跟踪调研、跟踪督办,保证人大常委会的监督取得实效。
第三,开展调查研究,提出建议。各专门委员会都可以围绕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的工作开展一些调查研究,然后向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提出建议有关部门改进工作的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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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五位负责人就“人大工作”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新闻摘编
立法进展:
预算监督:
人大代表履职:
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
陈斯喜:人大专门委员会注重发挥建议、承办、督促三方面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