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答记者问。李维娜 摄
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天下午3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召开记者会。全国人大五位负责人就“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新京报记者提问称:有人说,一个代表一年真正的履职期也就是全国人大开会的这几天,不开会期间不知道他们在忙些什么。我的问题是,我们怎么样来发挥一个人大代表在平常日的履职作用?再有,违法行为矫治法,到今年已经启动立法9年了,在新的立法规划里有什么样的安排?
全国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何晔晖回答时表示,首先,代表要根据法律的规定和自己的本职工作,要密切联系人民群众,广泛听取人民群众的呼声和各方面的意见。大家都知道,我们的代表和西方的议员是不同的,有着本质的区别,其中很重要的一个方面就是我们的代表是兼职代表,绝大多数代表来自基层。刚才信春鹰副主任已经给大家介绍了,我们全国现在目前是五级人大代表,总数大概是270多万人。这些人当中其中县乡人大代表大约是250多万人,这一部分代表是直接选举产生的,其余的代表,地市一级、省一级和全国人大代表,加起来不到20万人,这些代表是间接选举产生的。
第二,围绕党和国家的工作重点,围绕改革发展稳定的重大问题,围绕人民群众关心的民生问题开展专题调研和视察,目的就是为代表参加两会审议“一府两院”的工作报告和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作准备。根据新修改的代表法,代表的调研实际上是由两部分组成的,一部分是代表利用本职工作,利用业余时间开展调查研究。二是按照法律的规定,每年代表有一周的时间进行专题调研,还有一周的时间要进行视察。这个调研和视察就是为了代表能够更深入地了解一些基层的情况,了解基层的问题。
第三,代表参加常委会和专门委员会的活动,在常委会的立法监督当中发挥作用。在这方面,很多记者在常委会会议厅作过采访,你们也能感受到。大会闭会之后,代表大会的立法监督工作更多的由常委会来做,因此在常委会工作中怎么样发挥代表的作用,加强常委会与代表的联系,也是大家非常关心的问题,是常委会工作的重要方面。代表来自群众之中,对老百姓的意见和呼声是最了解的,在会议上他们可以直接把对立法的意见,把对国务院和有关部门监督工作的意见,面对面的向我们的立法机构、向国务院的职能部门提出来。所以,代表在参加这些活动当中,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十一届人大期间,我们一共组织了1000多名代表列席常委会,有3000多人次的代表参加了专委会的活动,有800多名代表参加了常委会的执法检查。所以代表们对常委会工作的参与,对于提高常委会工作的立法和监督工作质量发挥了很好的作用。
第四,代表在闭会期间可以提出对各方面工作的建议、批评和意见。根据新修改的代表法,我们代表提建议、批评和意见,不仅可以在大会期间提出,也可以在闭会期间提出。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对于及时纠正有关部门工作的问题,促进有关工作的开展发挥了很好的作用。在第十一届大会期间,我们一共接到了近400份代表在闭会期间提出的建议、批评和意见。
最后一个比较重要的,从2005年开始,我们的代表每年要参加学习培训,新修改的代表法把代表学习培训列入法律当中,作为代表应尽的义务,也是一个权利。我们已经形成了系统的培训,包括初任代表的学习培训,代表的履职培训,代表的专题培训。在这届大会之前,我们已经组织代表学习了代表法、选举法,以及人大制度有关的法律规定。这种培训对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是非常有作用的。我们经培训之后,代表的视野更开阔了,履职的能力提高了。在十一届代表大会五年的时间,我们一共举办了33期代表培训班,有6300多人次的代表参加了学习培训,这个培训对于提高代表的履职能力,充分发挥代表的作用,打了比较好的基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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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五位负责人就“人大工作”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新闻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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陈斯喜:人大专门委员会注重发挥建议、承办、督促三方面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