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答记者问 人民网记者 李维娜 摄
人民网北京3月9日电(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天下午3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在梅地亚中心多功能厅召开记者会。全国人大五位负责人就“人大工作”相关问题回答中外记者提问。
中国妇女报和中华女性网记者提问称:我想请问陈斯喜主任,内司委在法律监督方面发挥了怎样的作用?
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副主任委员陈斯喜回答说:人大专门委员会主要是三个方面的工作,具体到监督方面来讲,可以用六个字概括,一是建议,专门委员会每年向常委会提出开展监督工作的建议,列入常委会的工作计划。
二是承办,列入计划以后,专门委员会具体来承办相关的监督工作。比如十一届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就承办了常委会16项执法检查当中的5项,承办了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51项专项报告中的16项。
三是督促,监督工作结束以后,专门委员会要跟有关部门沟通,督促他们切实改进工作,力求取得实效。他举例说,本届常委会连续两次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渎职侵权检察工作的专项报告,发现渎职侵权检察工作还存在着一些薄弱环节,存在着利用行政纪律处分代替刑事处理,有的即便进入了司法程序,也存在处理偏轻、缓刑较多等问题。最高检察院很重视,与有关部门一起出台了相应的加强反渎职侵权工作的联席会议、共享信息等工作机制,保证出现渎职侵权的行为能够得到查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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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人大五位负责人就“人大工作”相关问题答记者问新闻摘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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预算监督:
人大代表履职:
人大专门委员会工作:
陈斯喜:人大专门委员会注重发挥建议、承办、督促三方面监督作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