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日下午4点半,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办主题为“强化监督 执法为民”的网络访谈。访谈邀请3名检察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央视网记者提问天津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于世平:一些老百姓不清楚检察机关到底是做什么的,请您介绍一下检察机关的职能,如何能让更多的老百姓了解检察机关?
于世平回答称:根据我们国家的《宪法》和《人民检察院组织法》的规定,检察机关定义为国家的法律监督机关。
第一,从办理刑事案件过程当中来说,检察机关有三项基本职能。一是对公安机关提请的普通刑事案件犯罪嫌疑人拥有批准逮捕的权力。比如说发生了一个普通刑事案件,公安机关接到了举报以后,初步审查确定了犯罪嫌疑人。由检察机关审查是否符合逮捕条件,这也是我们检察机关每年处理的大量的案件,我们内部叫做批捕的案件,这是一项基本的职能和任务。
二是对职务犯罪案件拥有直接立案侦查的权力。职务犯罪案件,就是我们平常老百姓讲的领导干部以权谋私的案件,这一类案件,不是由公安机关来启动,而是由检察机关立案进行侦查的,这就是我们平常所讲的反腐败的案件。
三是对普通刑事案件以及职务犯罪案件检察机关还拥有起诉的权力。检察机关批准逮捕以后,认为构成犯罪的,就要向人民法院提起公诉,由人民法院根据案件的事实和证据最后作出判决。
第二,从法律监督的角度还有以下几项职能。一是对侦查机关的侦查活动负有监督的职责。公安机关普通刑事案件由检察机关来进行审查逮捕,这也体现了对侦查机关的一种监督。所以,每年我们除了批准大量的案件之外,还对一些不符合立案条件的、不符合逮捕条件的,退回侦查机关进一步补充侦查,这也体现了法律监督的职能。
二是检察机关对法院的三大审判负有监督的职责。具体体现为如果法院对于三大诉讼当中处理的案件认为有错误的,当事人可以直接向法院提出申诉,还有另外一条渠道即可以请求人民检察院提出抗诉。每一年我们检察机关通过这项职责办理大量案件来确保司法公正。
三是对执行刑罚的监督。在执行刑罚的过程当中,是不是严格依法,是不是充分保护了罪犯的合法权利,这个检察机关也负有监督的职责。
具体就是对监狱、劳教场所、看守场所,检察机关派出人员,或是设置常驻的检察室。通过这样的工作,对执行刑罚的这些机关的执法过程进行全程的监督,每年我们也发现了一些问题,提出纠正的意见,促使监狱、看守所、劳教所改进工作,提高依法管理水平。与此同时还保护了被监管人的合法权益,特别是人身权益、民主权益,体现了我们国家的司法进步、民主和文明。
于世平表示,今后检察机关在依法办案、履行法律监督职责的同时,还要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向全社会广泛宣传、介绍人民检察院的法律监督职能,使人民群众都了解。这样的话,既有利于监督人民检察院的工作,也有利于推行检务公开,接受社会监督,另外也有利于提高人民群众的法律意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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