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日下午4点半,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办主题为“强化监督 执法为民”的网络访谈。访谈邀请3名检察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在访谈中表示,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监督上将从五方面加强工作,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司法工作顺利进行。
中国日报网:中国日报网网友想请问杨克勤代表,去年下半年,民事诉讼法做了较大修改,这部法律与老百姓生活息息相关,检察机关在民事诉讼监督上将采取哪些措施?
杨克勤:民诉法的修改是去年继刑诉法的修改之后,我国法治建设史上又一个重大事件。通过民诉法的修改,赋予了检察机关对民事诉讼活动全过程监督的职能,对我们提出了更高的要求。为了认真落实民诉法,从去年开始,各级检察机关都做了认真的准备。改革开放进入了攻坚阶段,相应各种矛盾也开始凸显,由此产生的民事案件、民事诉讼活动也大幅提升。现在司法机关受理的案件,民事案件大体占到90%以上,正如刚才记者提出的,民事案件的处理事关每一个公民的切身权利,事关我们经济社会的发展,乃至于事关我们的社会稳定。
因此,作为检察机关,如何运用好民诉法赋予的权力,切实发挥职能作用,确保司法工作顺利进行责任重大。为此,我们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加强工作:
第一、要在思想观念上牢固树立“监督是职责、不监督就是失职”这么一个观念。坚持敢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善于监督。
第二、对当事人依据有关法律的规定,向检察机关提出的申诉案件,都要进行及时的受理和审查。对于符合有关法律规定,特别是被发现案件办理过程当中有事实认定和运用法律有错误的,都应该及时提出检察建议,或者是抗诉,以保障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第三、会同法院对执行难问题开展专项工作,执行难是在现阶段司法领域社会各界比较关注的一个重大问题,需要从各个方面进行努力,其中加强法律的监督是一个重要的内容。通过加强法律监督,对执行工作当中该执行而不执行,或者是乱执行、不作为、乱作为的问题进行监督,确保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得到及时维护。
第四、按照民诉法的规定对整个民事诉讼活动进行全程监督,包括对民事司法调解问题严厉监督,发现有问题,及时提出我们的检察建议,帮助或者是及时提醒法院纠正在审判工作当中的瑕疵,促进司法公正。
第五、对徇私枉法、徇情枉法的职务犯罪,或者是违法违纪问题要进行立案调查,依法进行惩处,确保司法公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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