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日下午4点半,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办主题为“强化监督 执法为民”的网络访谈。访谈邀请3名检察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杨克勤在访谈中表示,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机关的监督是至关重要的,并具体谈到四方面的举措。
国际在线的网友提问杨克勤代表:“一府两院”由人大产生、对人大负责、受人大监督,这是我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度的重要内容,请您谈谈检察机关在接受人大监督方面有哪些具体体会和举措?
杨克勤:权力不受监督就会被滥用,这是一条颠覆不破的真理。检察权很大,既有批捕权、起诉权、对职务犯罪案件的侦查权、对整个诉讼活动的监督权,在运用这些权力的过程中,如何加强人大及其常委会对检察机关的监督,至关重要。
从吉林的检察工作实际看,首先,还是理念的问题。就是要自觉树立监督就是支持、监督就是帮助、监督就是关心爱护的理念,不断增强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这很重要。
第二,我们坚持向人大报告,把每年一度工作情况向人大会议、向人大代表报告。此外,在日常工作中,我们还把一些重大问题、重要工作及时向人大及其常委会进行报告,主动接受监督。特别是,每年邀请人大代表对检察机关某个方面工作进行专题视察,看看人民群众对检察工作有什么意见,检察机关的执法能力如何、水平如何,人民群众的满意度如何,这是一个监督的有效渠道。
第三,主动加强同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的联系。现在已经形成了一个制度,就是从省检察院到县检察院,大家到基层调研,都要通过适当方式向人大代表、政协委员通报检察工作,社会各界对这个方面还非常欢迎。
第四,要认真负责地办理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代表委员提出的一些议案提案,都是事关经济社会发展,或者是法治建设中一些重要问题。解决这些问题,不仅仅是答复这几个代表,而是回应这些代表背后千千万万个人民群众的关切。把这些问题解决好了,人民群众就会满意。在这个方面,我们采取了很多措施,给人民群众、给代表委员一个满意的答复。
当然,作为检察机关,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是一个永恒的话题。在司法实践中,还有很多方面需要进行积极的探索,特别是从制度上,如何更加有效地让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社会各界了解检察工作,需要继续努力探索。
现在,随着人民群众,特别是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法治观念逐步增强,对于“一府两院”工作特别关心,在充分肯定两院工作的同时,提出了很多很好的意见和建议。这些意见和建议,对促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建设,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的发展和完善都有重要的参考价值。所以,我们有这么一个正确的态度,主动接受监督,也有信心把各项检察工作做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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