人民网北京3月11日电 (人民网前方报道组)今日下午4点半,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新闻中心举办主题为“强化监督 执法为民”的网络访谈。访谈邀请3名检察系统的全国人大代表,与网民进行在线交流。
新华网记者提问江苏省南京市人民检察院职务犯罪预防局局长林志梅:很多人看来,预防工作比较“虚”,工作中你们是怎样将“虚”做“实”,并作出成效的?
林志梅回答称:我在检察机关从事预防工作17年了。17年来,我们努力发挥预防犯罪的治本功能,致力于从源头上遏制和减少腐败,形成了一整套具有南京特色的预防职务犯罪工作机制,打造了预防工作服务经济建设、参与社会管理创新的重要平台,有力推动了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
在具体的预防工作中,我们搭建了三个平台:一是开展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从2003年起,我们积极探索开展社会化大预防工作,在全市机关、团体和企事业单位等社会各系统、行业全面开展“争创预防职务犯罪先进单位活动”, 10年来,全市共有30多个系统、1300多家单位参与“争创活动”,在全市范围内基本形成了上下贯通、纵横交叉、条块结合和“系统抓、抓系统,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的具有南京特色的预防工作机制和工作模式,受到了上级检察机关和市委、人大和政府的充分肯定。
二是开展“百项重大建设工程”预防活动。鉴于工程建设领域内职务犯罪易发、高发的状况,从2003年起我们就开始介入重大工程建设职务犯罪的预防工作,并开展争创“双优”活动。2006年,我们开始实施“百项重大建设工程”预防活动。南京市的很多重大建设项目工程中,都留下了检察官奔波的身影。经过7年的努力,我们尽可能地防止“大楼竖起来,干部倒下去”现象的重复发生,打出了预防社会化的声势,也开辟了重点领域预防的新战场。
三是组建了两个“宣讲团”。2007年,成立“南京市预防职务犯罪宣讲团”,宣讲团第一场宣讲选择在了京沪高铁南京大胜关铁路大桥建设工地。当年,宣讲团在全市建设工程领域内宣讲达到100场。2008年,为加大高校大学生的法制教育力度,我们又成立了“南京市法制教育宣讲团”。两个宣讲团分别走进机关、走进企业、走进高校,几年来宣讲场次达到3600余场,有近34万人次接受了教育。
发言中,林志梅例举三个例子说明预防成效:一个是南京金融系统在2000年前后,每年案件发生在30多件,通过建立检企预防联席会议制度,开展争创活动,现在案件每年降到2件左右;第二个是,南京开展的预防职务犯罪争创活动,对做得好的单位要进行总结表彰,市委四套班子领导参加表彰大会,市委书记亲自给预防先进单位颁奖。各单位对预防先进荣誉,非常看重、非常珍惜。南京有一家公司得到国家、省里很多荣誉,但它把预防这块先进牌子放在公司最醒目的地方,公司董事长深情的说:“这块牌子就是一,没有一后面就没有零,有了它才能给公司带来更多荣誉和利益。”第三个是,南京有一家外贸公司在对外经济活动中,一笔大单总签不下来。后来,他们请对方来公司考察,对方看到预防先进单位这块牌子,很感动并很快签了合约。该公司董事长感慨地说:“预防职务犯罪也是生产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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