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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语

2014年3月10日下午3时,第十二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在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听取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曹建明指出,2013年,在以习近平同志为总书记的党中央坚强领导下,在全国人大及其常委会有力监督下,全国检察机关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二中、三中全会精神,全面落实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决议,紧紧围绕党和国家工作大局,顺应人民群众对公共安全、司法公正、权益保障、反腐倡廉的新期待,忠实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各项检察工作取得新进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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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现场直播|文字实录|图片报道|视频播报

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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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 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曹建明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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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3年检察工作回顾

一、积极投入平安中国建设,维护社会和谐稳定

    认真履行批捕、起诉等职责,坚持宽严相济刑事政策,积极参与社会治理,保障人民安居乐业、社会安定有序。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深入开展反分裂、反颠覆、反恐怖斗争,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犯罪和暴力恐怖犯罪。注重化解社会矛盾。在严惩严重刑事犯罪的同时,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8208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1393人。积极参与社会治理。加强检察环节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积极参与对校园周边、城中村等治安重点地区和突出治安问题专项整治。

二、加大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力度,推进反腐倡廉建设

    坚决贯彻中央关于反腐败斗争的决策部署,强化办案措施,注重犯罪预防,促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严肃查处各类职务犯罪。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健全职务犯罪举报、查处机制。拓展人民群众举报腐败犯罪的渠道,构建来信、来访、电话、网络"四位一体"举报体系。结合办案加强职务犯罪预防。在完善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的基础上,推行专题报告制度,认真分析重点行业、重点领域职务犯罪发案特点、发展趋势,提出防治对策,为反腐倡廉建设提供参考。

三、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维护司法公正

    严格执行修改后的刑事诉讼法和民事诉讼法,坚持敢于监督、善于监督、依法监督、规范监督,全面履行诉讼监督职责。坚守防止冤假错案底线。注重从自身执法理念、机制制度、能力素质等方面查找原因。学习宣传张飚精神,坚持客观公正立场,严把事实关、证据关、程序关和法律适用关。强化刑事诉讼监督。坚持惩治犯罪与保障人权并重、实体公正与程序公正并重。强化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注重保障被羁押人员合法权益。强化民事行政诉讼监督。认真落实修改后民事诉讼法的新规定,制定人民检察院民事诉讼监督规则。

四、立足检察职能,促进发展、保障民生

    紧紧围绕中央稳增长、调结构、促改革、惠民生等重大部署,充分发挥惩治、预防、监督、教育、保护等职能作用,为促进改革发展、增进人民福祉营造良好法治环境。积极服务经济发展。围绕公共资源出让、国有企业改制、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着力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出台司法解释。强化对环境资源的司法保护。高度重视环境安全,与有关部门共同制定办理环境污染刑事案件司法解释,明确定罪标准,加大处罚力度。

五、加强自身监督,确保严格规范公正文明执法

    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主动接受监督的意识,强化内外部监督制约,保障检察权依法正确行使。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最高人民检察院认真学习贯彻十二届全国人大一次会议精神,逐条研究落实代表审议意见。自觉接受民主监督和社会监督。主动向政协通报检察工作情况,诚恳听取意见,办理全国政协委员提案29件。深化司法公开,推进阳光检察。推进检察机关及时主动公开和依当事人申请公开制度化、规范化。强化对执法办案活动的内部监督和管理。严格执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推行申诉案件受理与办理相分离制度。

六、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提高公正廉洁执法水平

    持之以恒建设过硬检察队伍,坚定理想信念,提高职业素养,培育优良作风,夯实基层基础。扎实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突出为民务实清廉主题,着力整改"四风"和执法司法突出问题。加强素质能力建设。坚持以领导干部、业务一线和基层检察人员为重点,深入推进大规模教育培训。狠抓纪律作风建设和自身反腐败工作。最高人民检察院制定检察机关贯彻中央八项规定实施办法,颁布检察人员八小时外行为禁令。坚持不懈抓基层打基础。完善基层建设指导机制,落实上级检察院领导到基层蹲点调研、业务部门对口指导等制度。

2014年检察工作六大安排

第一,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制定实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依法查办和预防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监管和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职务犯罪,平等保护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稳妥处理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正确区分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等界限,促进增强社会活力和对外开放。

第一,为全面深化改革提供有力司法保障。

制定实施服务全面深化改革的意见,紧紧围绕改革发展的重点领域,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加大惩治严重经济犯罪力度,依法查办和预防公共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监管和城镇化建设等方面的职务犯罪,平等保护公有制和非公有制企业合法权益。稳妥处理改革中出现的新类型案件,正确区分改革失误与失职渎职、改革探索出现偏差与钻改革空子实施犯罪等界限,促进增强社会活力和对外开放。

第二,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坚决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开展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依法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刑事犯罪。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办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事件以及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依法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社会安全。

第二,依法惩治各类刑事犯罪,维护社会大局稳定。

坚决打击敌对势力的分裂、渗透、颠覆活动,坚决打击各种暴力恐怖犯罪,坚决打击严重危害社会治安和公共安全、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犯罪。开展打击涉农犯罪、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专项活动,依法惩治侵害农民权益、危害农业生产、影响农村发展稳定的刑事犯罪。加大对食品药品、安全生产、环境资源、知识产权保护等领域犯罪的打击力度,严肃查办食品药品安全和环境污染事件以及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职务犯罪。依法惩治网络犯罪,维护网络社会安全。

第三,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
         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化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加大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赃力度。重视抓好职务犯罪预防,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第三,提高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水平。

认真贯彻《建立健全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2013-2017年工作规划》。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坚决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的职务犯罪,继续深入推进查办和预防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有效整合侦查资源,完善协作配合机制,严格规范执法行为,更加注重办案质量和效果。与有关部门密切配合,深化反腐败国际司法合作,加大对外逃职务犯罪嫌疑人的追捕追赃力度。重视抓好职务犯罪预防,遏制和减少职务犯罪。

第四,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严防冤假错案。继续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重点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刑罚执行情况。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民事调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

第四,强化法律监督能力,促进严格执法、公正司法。

坚持有法必依、执法必严、违法必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加强刑事诉讼监督,重点监督纠正有案不立、有罪不究、违法立案、非法取证、滥用强制措施、量刑畸轻畸重等问题,严把罪与非罪界限,严防冤假错案。继续集中清理久押不决案件,开展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专项检察活动,重点监督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罪犯刑罚执行情况。加强和规范民事行政检察工作,重点监督纠正裁判不公、虚假诉讼、民事调解损害国家利益和社会公共利益等问题。

第五,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部署,牢牢把握检察改革正确方向,加强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大依法受理、依法纠错、依法赔偿、依法救助力度。深化检察环节司法公开,完善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制度,增强司法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落实和强化执法办案责任。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

第五,全面深化检察改革。

认真落实中央关于深化司法改革的部署,牢牢把握检察改革正确方向,加强总体设计、统筹协调、整体推进,完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落实涉法涉诉信访工作机制改革,促进完善国家司法救助制度,加大依法受理、依法纠错、依法赔偿、依法救助力度。深化检察环节司法公开,完善办案信息查询系统,建立检察机关终结性法律文书向社会公开制度,增强司法公开的主动性、及时性。推行检察官办案责任制改革试点,落实和强化执法办案责任。改革人民监督员选任方式,完善人民监督员监督程序,推动人民监督员制度法制化。

第六,强化过硬队伍建设。
         以基层检察院为重点,按照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治理"四风"特别是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突出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加强专业化教育培训,重视招录、遴选和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提高整体素质能力。加大对中西部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支持力度。

第六,强化过硬队伍建设。

以基层检察院为重点,按照信念坚定、执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要求,大力加强检察队伍建设。深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持续治理"四风"特别是特权思想、霸道作风等突出问题,自觉接受人民监督。加强专业化教育培训,重视招录、遴选和培养高层次专门人才,提高整体素质能力。加大对中西部和革命老区、民族地区、边疆地区、贫困地区检察工作和检察队伍建设支持力度。

数字解读2013最高检工作成果

严惩刑事犯罪

  • 批准逮捕严重暴力犯罪、黑恶势力犯罪、多发性侵财犯罪、毒品犯罪嫌疑人500055人,提起公诉580485人。起诉拐卖妇女儿童犯罪嫌疑人2395人。全年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879817人,提起公诉1324404人。

化解社会矛盾

  • 对涉嫌犯罪但无逮捕必要的,决定不批捕82089人;对犯罪情节轻微、依照刑法规定不需要判处刑罚的,决定不起诉51393人,比上年分别上升2.8%和34.3%。真诚解决群众反映的问题,共办理群众信访47.9万件次。

查处职务犯罪

  • 全年共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渎职侵权等职务犯罪案件37551件51306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8.4%。突出查办大案要案,立案侦查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581件,涉嫌犯罪的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2871人,其中厅局级253人、省部级8人。

追缴赃款赃物

  • 查处以权谋私、贪赃枉法、失职渎职的行政执法人员11948人、司法人员2279人。加大惩治行贿犯罪力度,对5515名行贿人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同比上升18.6%。强化境内外追逃追赃工作,追缴赃款赃物计101.4亿元,会同有关部门抓获在逃职务犯罪嫌疑人762人。

维护司法公正

  • 对侦查机关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督促撤案25211件;对滥用强制措施、违法取证、刑讯逼供等侦查活动违法情形,提出纠正意见72370件次,同比分别上升25%和27.3%。对证据不足和不构成犯罪的,决定不批捕100157人、不起诉16427人,同比分别上升9.4%和96.5%。

强化诉讼监督

  • 对侦查机关应当立案而不立案的,督促立案29359件;对应当逮捕而未提请逮捕的,追加逮捕39656人;对应当起诉而未移送起诉的,追加起诉34933人。依法对生效裁判、调解书提出抗诉或再审检察建议15538件,对民事执行活动中的违法情形提出检察建议41069件。

治理商业贿赂

  • 围绕公共资源出让、国有企业改制、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深入推进治理商业贿赂工作,查办涉嫌商业贿赂犯罪的国家工作人员4549人。加大惩治和预防工程建设领域职务犯罪力度,在招标投标、资金管理、质量监管等环节查办职务犯罪8173人。

严惩食药安全犯罪

  • 针对社会普遍关注的食品药品安全问题,与最高人民法院共同出台司法解释,从严惩治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起诉制售有毒有害食品、制售假药劣药等犯罪嫌疑人10540人,同比上升29.5%,最高人民检察院对785起危害食品药品安全犯罪案件挂牌督办。

接受人大监督

  • 按照全国人大常委会要求,完成司法解释集中清理工作,共清理司法解释和司法解释性质文件452件,废止102件、修改55件。全国人大代表提出的71件议案、建议全部办结并及时答复。

狠抓反腐败工作

  • 强化对领导干部的监督,听取9个省级检察院检察长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对7个省级检察院领导班子进行巡视。全国检察机关共立案查办违法违纪检察人员210人,其中移送追究刑事责任26人,同比分别上升26.2%和13%。
政协新闻发布会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3月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发言人吕新华向中外媒体介绍本次大会有关情况。政协新闻发布会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3月2日下午在人民大会堂召开,发言人吕新华向中外媒体介绍本次大会有关情况。
政协开幕会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3日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俞正声作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政协开幕会 全国政协十二届二次会议于2014年3月3日下午3时在人民大会堂开幕。俞正声作全国政协常委会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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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2014年3月4日召开,大会新闻发言人傅莹向中外媒体介绍本次大会有关情况。人大新闻发布会 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新闻发布会2014年3月4日召开,大会新闻发言人傅莹向中外媒体介绍本次大会有关情况。
人大开幕会
2014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人大开幕会 2014年3月5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开幕。李克强总理代表国务院向大会作政府工作报告。
财政部记者会
2014年3月6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答中外记者问。财政部记者会 2014年3月6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财政部部长楼继伟答中外记者问。
商务部记者会
2014年3月7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商务部部长高虎城答中外记者问。商务部记者会 2014年3月7日上午9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商务部部长高虎城答中外记者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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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4年3月8日上午10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外交部部长王毅答中外记者问。外交部记者会 2014年3月8日上午10时,十二届全国人大二次会议举行记者会。外交部部长王毅答中外记者问。
人大二次会议二次全会
张德江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2013年工作,并提出2014年主要任务。人大二次会议二次全会 张德江作全国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总结2013年工作,并提出2014年主要任务。
最高法报告
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016件,审结9716件。最高法报告 周强作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2013年,最高人民法院受理案件11016件,审结9716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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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方晔云  李宇浩